今天终于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书中的男主哈罗德.佛莱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酒厂退休老人。一辈子循规蹈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自从儿子去世以后,妻子迁怒于他,更是过着几十年如一日的没有感情,没有希望,平淡如水的日子。
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是一直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下去了。不料,一封来自贝里克郡的信打破了这份安静,让他的人生完全改变了方向。
信是哈罗德在酒厂时的一个女同事奎妮寄过来的,信上说她得了癌症,写信是为了做一个告别。哈德罗非常震惊和难过,因为奎妮曾经有恩于他。
他写了一封回信要寄给奎妮,但是在寄信的路上,他因为一个加油站女孩所说的“信念”而做了一个看似疯狂的决定:从南到北徒步去贝里克郡看望奎妮,以此来拯救她! 就这样,没拿手机,穿着一双帆船鞋的哈德罗开始了他的朝圣之旅。
其实,哈德罗与其说去拯救奎妮,还不如说是拯救自己。一路上他想到更多的是去世的儿子,想到儿子将要溺水的那一刻他竟然还能弯腰去解鞋带而不是马上冲进海里;
儿子患抑郁症,对酒精和药物上瘾,找不到工作的时候,他竟然希望儿子能找他谈一谈而不是他主动去安慰儿子;
儿子在花园里的棚架上吊前花那么多时间去绑一个结的时候,他竟然没有发觉异常,以至于把他放下来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一切都太迟了!
他的爱总是表现的那么迟钝,迟钝的近乎冷漠无情。等到儿子终于走了,他才追悔莫及,在痛苦和自责中度日。
当哈罗德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贝里克郡见到奎妮的时候,一切的努力看似都白费了。他以为可以跟她说一句谢谢,但是奎妮已经被疾病摧毁的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她不能说话,不能进食,脆弱瘦小的像一个被摔坏了的布娃娃,见到哈罗德的当天就去世了。哈罗德再一次面对失去。
生命就是这么短暂,犹如昙花一现,有时候匆忙的连告别的时间都没有;生命又何其脆弱,在疾病和意外面前不堪一击。
但是我们每一个人却都天真的以为,那些不幸只是别人的事,而自己是永存的。所以我们肆意浪费时间,肆意的去伤害我们最亲近的人,总以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弥补。
我们唯独忽略了一个事实:我们从出生开始就在排队走向死亡。明天和意外,你根本不知道哪一个先来临。
这让我再次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的那天,我因为心情不好而对他交代的事情以不耐烦的语气应付了事,却不料父亲当晚就发生了意外,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上,让我追悔莫及。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最应该好好去爱的人是父母。他们给我们生命,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并倾其所有,给我们提供好的教育。当我们渐渐长大,他们却慢慢老去;当我们的世界越来越开阔,他们的世界却变得越来越小,小的只有自己的孩子。
还有我们的孩子,他们现在有时会很淘气、不听话、不长进。当我们怒气冲冲的想去责备去惩罚他们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他们有一天长大后,会一个个的离开我们的身边,还可能越走越远。
我们所要做的,应该是好好的爱他们,陪伴他们。毕竟我们能和孩子朝夕相处的时间并不长,趁现在还来的及的时候,好好的去爱吧,别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