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07熙宁四年:欲毕其功于一“役”

十行采集:

1.在神宗朝之前,宋政府针对衙前差役弊病的“救治”方案主要有两个:

•省并郡县,裁减差役。但不能持久。

•均役,即将摊派职役的方式改得更公平一些。但效果不佳。

2.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成都进士李诫献所著《平徭刍录》,提出了以税代役、募人充役的天才式役法改革方案。

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体系的完备,从服役到纳税,从差役到募役,其实就是人身支配关系走向解体的解放运动。

3.因为司马光等人持有异议,李诫的方案一直被搁置。直到熙宁三年秋,在王安石的支持下,司农寺提请试点募役法。

经神宗批准,十月,募役法在京东路、两浙路试行。稍后又在开封县试行,主持人是管勾开封府界常平等事赵子几。

4.可以想象的是,募役法必然会饱受保守派士大夫抨击,苏辙、苏轼、司马光都是反对派的急先锋。

5.这个阶段的募役法,其政策要点是“出钱以助役”,官府再用助役钱给代服劳役者发放薪酬。役钱征收遵循累进税原则。

唯有原来享有免役特权、如今却要出一半助役钱的官户及其利益代言人,对“助役”新政意见特别大。

6.熙宁四年五月,开封府界东明县的数百名县民,竟闯进王安石的府邸陈诉冤情,主要是对“升下户入上户”不满。

此事惊动神宗接连给王安石发手诏,惹得后者也十分不满,于是又称疾卧家,不赴中书视事。

7.募役法毫无疑问动了兼并之家的奶酪。东明县民请愿事件的发生,背后很难说没有兼并之家的操弄。

而台谏官们却不加掩饰地党同伐异,跳过地方主官,将矛头直指司农寺,不由得让人怀疑他们与兼并大户沆瀣一气。

8.五月起,不但新法被攻讦,王安石本人还要面对旧党的政治构陷,幸亏王安石生活在尚未有文字狱的时代。

9.同判司农寺曾布自告奋勇,写了一篇数千字的驳议,逐条批驳了御史们称募役法的所谓“十害”。

最终,神宗下令改组御史台,使之为新党所掌控,此后言官对募役法的非议也暂时平静下来。

10.十月初一,朝廷正式颁布募役法,推行于各路州县,并陆续增补了若干条款与配套措施。

11.梁启超对王安石募役法评价非常高;近代旅美经济学家陈焕章也盛赞“雇役制是王安石建立的一项最优秀的制度。”

12.施政不能从追求完美的道德理想主义出发,而应当立足于现实,权衡利害,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一行精华:

从服役到纳税,从差役到募役,其实就是人身支配关系走向解体的解放运动。

原来享有免役特权、如今却要出一半助役钱的官户及其利益代言人,对“助役”新政意见特别大。


触动,反思,改变:

王安石各项新政之中,最刺痛既得利益集团的就是募役法,这是真正的劫富济贫。原本享受免役特权的官僚、地主、士绅等,由此成为反对变法的重要力量。

由于他们又是国家政策落地的实际执行者,于是在征收“免役钱”时,要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要么扩大征收范围,将自己的“损失”转嫁给百姓的同时,还能把激起的民怨归咎于变法,简直是一举两得。

由此看来,王安石变法的最终人亡政息,缺乏一条心的能一竿子到底的执行者,也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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