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与文友们作了第一次线上分享,特整理出文字稿,也是一点记录。
大家晚上好!我是步绾,非常高兴在这个周末的夜晚,和别山举水文学交流群的朋友们一起度过一段轻松愉快的时光。与其说是分享,不如当作一次畅所欲言的聊天,我希望是轻松愉快的。
那么从哪儿聊起呢?还是先说说我的名字吧。步,“ 闲庭信步” 的步;绾,“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的绾。在较早的一篇文章《因为不晚,所以步绾》中,我提到过这两个字的由来。
我喜欢历史,其中又对考古特别感兴趣。恋恋忘返的城市多是古都,西安、洛阳、开封、南京、北京,别样的沧桑和厚重叫人痴迷。如果有幸读大学的话,文学类专业或者历史专业,是我毫不犹豫的选择。
最喜欢的文物之一是“长信宫灯”。它出土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妻子窦绾墓,同期发现的还有小学历史课本中那件通体黄澄澄的“金缕玉衣”。这是一种青铜鎏金灯具,执灯跪坐的宫女,宽大的袖管恰好当成烟筒,其设计精巧实用,造型古拙优美,我一见便倾了心。因此也留意了“ 窦绾 ”这个名字,很早时就查过字典,知道了“绾”字的准确读音。
2016年5月底,我开始在简书写作,但用步绾这个名字早于之前。当时心血来潮做微信公众号,公号发文得有个笔名,我琢磨着必须把这个“绾”字用上。怎么用呢?某天忽然想到“不早不晚”的“不晚”这层意思。是啊,我都这么大了,甚至可以说有点老了,才开始笨拙地捉起笔,和蹒跚学步的孩子一样。可是,我也是在追寻梦想呀,梦想不是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吗?
“绾”已定,余下的问题是用哪个“bu”,最终我选了现在这个“步”,也是因为一种古代首饰,叫步摇。可见我是多么恋旧的一个人啊!
大家别笑我,这位四十多岁的大婶,叫“步绾”的时候,是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头簪步摇青丝绾正的宋代女子。她肯定比真实的我年轻,而且并没有被那些可恶的程朱理学禁锢了天性。
言归正传。那天别山问我能不能做个分享,心里的小鼓就开始敲。可怎么办呢? 除了职业中的培训,我从没有讲过其他课,何况还是关于写作。我写得并不好,没有经验,搜肠刮肚也扒拉不出一两干货。有点时间只会埋头写啊写啊,未曾系统地回头总结过,教不了别人怎么写,自己写作凭的多是感觉,感觉又如何能准确描述呢?我能分享给大家什么呢?可这不是别人,是别山举水,是咱们70后在简书的领军人物,和我差不多大的别山举水,这活儿,硬着头皮也得接!
可是,大家千万别叫我大神、老师什么的,叫大婶还差不多,也真是到了大婶的年纪。而且,我从小就把老师当神看待,你们要这么叫,我会条件反射,吓得赶紧坐直了,清清嗓子,喉头一紧,连话都说不利索。
熟悉的简友对我各种叫法都有。任性一点的叫“ 老步、老绾 ”,独读徒就叫我老步,特亲切。俏皮点的叫“步姐姐、绾姐姐”。稳重点的叫“步姐”。当然也有几个稍年长的叫我 “绾妹子”。咱们这个群年轻朋友不少,随便你们怎么叫,“步姨、步婶” 都好,我家儿子95年的,叫姨你们也不吃亏哈。
在简书写作一年零两个月,到今天是148篇,发表和未发表的差不多40万字。这个数字好像还不太寒碜,下面的就不是很美满了。我的粉丝只有5000多,大部分还是这一段突飞猛进新增的,喜欢数才4900多。相信即使在这个小群里,也有许多朋友的数据比我壮观得多。可是,我一点都不着急。
6月27日,是个重要的日子,喜欢数终于爬上了4000,为此我还发了条朋友圈以表雀跃。一度对4000这个数字非常渴望,因为也曾经在心里盘算过签约作者的申请标准。平时被散文专题收入的文章较多,文章数达到标准的难度应该不大。粉丝2000简直遥不可及。喜欢数4000倒是有希望慢慢积攒。
这些盘算都是曾经的心情,相信每位初入简书的作者都有过,那个标签上的羽毛笔自带圣洁的光环。其实,在写了半年后,我几乎放弃了签约这档事。一则感觉离自己太遥远,二则暗地思忖着像我这种类型的作者不太可能入简书法眼。我的文章写得慢,也需要慢慢读才会有一二知音。可这是一个快速阅读的时代,人家花了时间,学不到技巧得不到鼓舞昂扬不了斗志,这样的文字没有市场也是正常的。再者,我比较冷静,作为一个中年写作者,女性,关注点围绕着婚姻家庭亲情,琐碎而平淡的生活。理论知识薄弱,逻辑思维欠缺,内容小众,境界俗狭,人家简书凭什么签我呀?
所以那天和朋友聊到“要不要滚去尝尝被拒的滋味”时,完全是抱着“拒拒更健康”的心态到此一游。提交完主编发来的申请表后,因为工作忙,我几乎把这件事给忘了。其间好像因为签约条件要调整,主编还发信让我耐心等,可能要稍久一点。主编很暖心,她不知道,我是真不急,你说谁会着急早点被拒绝呢?
可是我居然真的签约了,同志们!看来我对简书的认识太主观太片面太狭隘了。大家再去看看我的数据,签约时粉丝才800多,之前的文章阅读量在2、300徘徊,破500就自封爆文。我这样的也能签约,除了看气质,还会有什么原因呢?
当然,这是玩笑。我总说无知者无畏,其实是想告诉大家一点个人体会,如果可以,忘掉那些数据,或者正确对待那些数据。倘若它们能鼓励你,在彷徨时给予你信心和力量,当然没有问题。其他时候,请保持清醒。
数据漂亮与文章质量没有绝对的正向相关。签约之前我自认为写得比较好的几篇文章,就那么点阅读量,过了千的几篇,所费功夫其实不多,自己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说事。大家都知道,在简书有几类文比较容易出彩,比如,如何坚持写作,如何提高写作和阅读能力,我在简书百日、半年、一年的回顾,等等,这类文我也写过一些,所以有点体会。可是说实话,我个人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日记体的总结,无论引来多少好朋友喝彩,其实是与咱们内心执着追求的文学梦没有多大关系的。我比较倾向的文字,要么能通过现象揭示人性,要么富有美感,基本上也就是小说和散文了。
说到散文,独读徒的那句“ 天下文章,唯真不破 ” 深得我心。作文,感情当丰沛、真挚,感动了自己方能打动别人。当内心的情感喷薄欲出时,你写下的文字自然深情流畅,毫无斧凿痕迹,甚至连技巧都可以忽略,过于刻意反显笨拙。
简书大学堂在8月8日发了我的一篇旧文《探春》,配以主播雅璃简寻的珠玉之音。主播与我说,她几遍都是边读边哭。近乎完美的演绎,令我着实激动了一番,比获知签约那天尤甚。这激动不仅仅来自被简书公号头条发表的惊喜和鼓舞,更因为它让我再次想起了当时写这篇文章的情形。
写字的人何曾绕得过春?有一些思绪在脑海中盘旋数日,提笔的那个夜晚,我投入的程度前所未有,几乎一气呵成,其后只是对标点和段落进行了微调。写完后的深夜,我一直激动难抑,似乎有一种涅槃重生的感觉。
自己相对满意的散文,除了《探春》,还有关于父母的回忆和记录。当时笔法的幼拙显而易见,却仍然打动了不同的编辑,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感情到了,胜过一切技巧。
散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不应当被忽略:美感。
一篇文章,如果不能给人启迪,至少应该是美的。我写作时喜欢推敲词句,偏不爱引经据典,所以有时候真的写得很慢,2000字写一上午是常事。在修改时我习惯读出声,尽可能让文字朗读起来轻松,不生涩,不拗口。一篇读起来很美的文章,内容应该差不到哪儿去。当然,并不是所有好文章都适合朗读,比如有些特别精彩的小说,便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虽然从未中断过阅读,可惜我的阅读量并不丰富。而且近年来更是越读越慢,就像喝茶一样,从前是牛饮,如今学会了一点点品咂。许多年里我的记忆力都很好,感兴趣的常能过目不忘,可现在记性差了许多,这让人心理落差挺大。看书名确定自己读过的书,翻开却和第一次接触一样,完全想不起内容。年龄增长带给我的沮丧不多,这是其中之一。
最近又重新捧起了《诗经》,这次是读。每个夜晚我都读一两首,那感觉以前从未有过。原来《诗经》之美,非吟不现。仍然记不住,读完的第二天已不能脱口而出。可我还是非常乐意做这么一件事,在寂静的夜晚,那过程太享受了。
手头还有一本书也在用“读”的方式进行,朱光潜老先生的《谈美》。这真是一本奇书,除了引用,它的每句话都那么朴素,朴素得如同我们平常聊天。可你试着去读,沉心去读,才发现这轻松之后是那样的睿智与深邃。这些普通的句子串联在一起,天衣无缝地呈现出一种和谐之美,让人在心里不由喝彩:这正是最好的表达,再不能有比这更好的了!
我忍不住要为大家读上一段。朗读的功课生疏了太久,重新拾起难免破绽,可还是特别想读,因为实在喜欢这样的美。
阿尔卑斯山谷中有一条大汽车路,两旁景物极美,路上插着一个标语牌劝告游人说:“慢慢走,欣赏啊!” 许多人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世界过活,恰如在阿尔卑斯山谷中乘汽车兜风,匆匆忙忙地疾驰而过,无暇一回首流连风景,于是这丰富华丽的世界便成为一个了无生趣的囚牢。这是一件多么可惋惜的事啊!
朋友,在告别之前,我采用阿尔卑斯山路上的标语,在中国人告别习用语之下加上三个字奉赠:“ 慢慢走,欣赏啊!”
各位亲爱的简友们,其实,这正是我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慢慢走,欣赏啊!无论是写字、工作、感情,让我们都用心一点,慢一点,其余的交给时间。时间从来舍不得辜负一个真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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