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GALA的骊歌,可惜已经在网易云下架了,现在只能在虾米上听。
六月毕业季,晴空如水,草木芬香,图书馆门前,大草坪,刘长春,总有一群群穿着学士服的毕业生。拥抱,大笑,相机定格下的艳阳与青春,深夜宿舍楼底下带着醉意的湿漉漉的歌声,真怕他们在狂欢中落泪。
总觉得自己无坚不摧,觉得什么都大丈夫,不怀念,不思念,可以孑然一身的生活,可有的时候又莫名的难过起来。
我和表哥曾经在路上捡回一只小黑狗,取名叫黑旋风。小小的肉肉的尚未长齐牙的小乳狗,有着湿漉漉的黑眼睛和柔软鲜红的小舌头。我们喂它泡软的狗饼干,也第一次发现狗饼干除了硬还蛮好吃的。它是那么温柔的狗狗,我到现在还记得它在我腿边蹭来蹭去时甜蜜的触感。它被养在楼顶上,我们去上学的时候,总是寂寞地呜呜叫,我妈嫌吵,就拿去送人了。记得那天,我和表哥都难过的不行。我们蹲在楼顶上,互相安慰,一起谴责大人,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等我长大后要送我一只狗的承诺。那时候,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等有了自己的房子要养一只狗一只猫,每天带它们散步,看日落,看潮水一般的夜色,看城市的万家灯火。
高中的时候,特别喜欢余秋雨。准备了一个小本子摘他的好句子,反复地诵读,到后来提笔就是他的句子。现在也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忘性大,既是坏事也是好事吧。
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不可能的人,想着岁月虽然很长,但真正喜欢的人却不多,怎么也舍不得放弃。每天早上醒来,把“能有一个人去爱也挺难得的”“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啊,和你无关,只要你不拒绝就好了”“付出本身就是拥有啊”之类之类的话在脑海里过一遍。可是看到那个人沉默不语的侧脸和躲闪的眼神,还是会很想哭。日日夜夜告诉自己算了吧,你不要喜欢他了,他一点也不喜欢你啊。然而,日日夜夜一如既往的喜欢他。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他的,早知如此,那个瞬间我会少看你一眼。小巷又弯又长没有门没有窗,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其实挺没意思的,搞得自己像个自怨自艾的矫情鬼。没办法,就是喜欢啊。一点办法也没有的。说好的放弃,也只是想让他好过一点。苦果,我吞了。
你像晴雨一样分明,我却爱恨纠缠不清。听love&hate时,心里就浮出了这句话。像阴郁逼仄的阁楼里滋生出的青苔与霉斑,打开窗在阳光下晾晾就好了吧。所有的雨都会停,所有的雨还会再下,我也会忘了你,反正我忘性大。
为你写的字,我也不会给你看,为你所生的满腹心事,你永远不会知道。
都知欢聚最难得,难奈别离多。人生是一场错过,愿你别蹉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