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管理办法来袭: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强化
各位食品行业的朋友、法务人员和律师同行们,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新规从2027年3月16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食品企业,及时了解新规,确保经营合规是非常必要的,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这件事。
《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食品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且明确具体机构或者人员对食品标识进行审核把关。这意味着,从生产到销售,企业都要严格把控食品标识的内容。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负责,更是对企业自身的保护。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要求企业明确具体机构或者人员对食品标识进行审核把关。这可不是简单的走个流程,而是要真正落实到人。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标识审核小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标识的审核工作。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食品通过网络销售。《办法》规定,通过网络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在销售主页面刊载预包装食品的主要标签信息。这意味着,线上的食品标识信息必须与线下的包装标签保持一致。企业不仅要关注线下包装的合规性,还要确保线上销售页面的信息准确无误。
《办法》还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提供的食品标识进行合规评价。第三方专业机构往往具有更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帮助企业更全面、更准确地识别标识中的问题。企业可以定期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产品标识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潜在的合规风险。
总之,食品企业朋友们,咱们一定要跟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步伐,把食品标识标注这件事做好做细。新办法的发布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食品企业要抓住这个机会,提前做好准备,让自己的产品在新标准的引领下,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在这一路上合规是企业持续发展和赢得消费者信任的起点。在此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法务人员和律师的作用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