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一种能力。
在一些视频里,有人问,你觉得你幸福吗?路人一时不知所云。其实这个问题就是把幸福当成了生活状态,而幸福更应该是一种能力,只有当人们具备了这种能力才能够在万千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乐趣。
幸福就是这样一种判定的能力,你对一切感知的判定能力。就像“幸福”没办法下定义,我们无法用单一的准则来划分出幸福的人和不幸福的人。幸福不只属于爱笑的人、外向的人,我们每一个个体都能通过探索自己的需求、兴趣、热情,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方式。普遍的规律无法生搬硬套在所有的个体身上。
在现实中,我们却经常将自己捕捉到的幸福的一个侧面误认为就是幸福本身。就像有人说过,苹果的味道并不在苹果自身,苹果无法品尝自己的味道,苹果的味道也不在吃苹果的人的嘴巴里,苹果的味道需要两者之间的联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无法将“幸福”置于形体之中,然后检验它是否相符。
最近读到一句特别美的诗句: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有人把它翻译成:萝丝就像玫瑰,就像玫瑰就是玫瑰一样。“玫瑰”这个词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仅仅指玫瑰,就是一个普通的名词,玫瑰的花香也只是一种自然属性,而后被人们赋予它的象征意义已经逐渐超越了“玫瑰”本身,如果你选择接受其中的符号化意义,就会认同玫瑰和花香被赋予的“浪漫”和“爱情”意味。
“玫瑰无因由,花开即花开。”博尔赫斯在《七夜》里讲,美感是一种肉体感受,一种我们全身感受得到的东西。它不是某种判断的结果,我们不是按照某种法则得到的,要么我们感受到美,要么我们感受不到。同样的状态,我们没有能力去发掘和感受到幸福,那必然是不会辛福的;只有拥有了发掘和感受幸福的能力,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爱和幸福。
幸福不是对于生活零碎和表面的情绪,而是一个灵魂的愉悦。情绪可以不被表现,愉悦却不会被隐藏。在现代社会里,金钱的力量当然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这种力量肯定没有大到足以改变我们对生活的基本理解。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和机会,幸福的生活不是与别人横向地、泛泛地比较得出来的,而是在自己的心里、深层的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方式。
幸福需要目标,幸福却不是目标。未曾找到伟大幸福的人,无权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找到伟大幸福的人,更无意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小王子》的结尾,有的人认为小王子死掉了,被毒蛇咬死了,有的人却认为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亚里士多德提出,幸福不仅仅是一种感受,也不是一个愿景和目标,而更多的是一种实践。所以我觉得对于小王子来说,最好的结局大概就是“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威廉·福克纳说:没有人愿意相信,痛苦是自己造成的。许多人对生活迷茫、对自身悲观,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同时又盲目地和身边的人、同龄的人进行盲目攀比。儿童时期,一个布娃娃就能让我们开心好久;学生时代,能够有时间一觉睡到自然醒,生活就特别美好;再后来,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可以买车买房,也会觉得很幸福……可是在慢慢实现目标的路上或是已经有一些想法得以实现了,我们仍觉得不满足,可能就是对物质的追求取代了对自身生活的乐趣。欲望无法填补我们对生活的失落和不安,相反它只会刺激这些失落和不安,造成内心的痛苦和挣扎。
王尔德说:人生只有两种悲剧,一种是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另一种是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在嘈杂的工作生活之外,把节奏降下来,安静下来,或许只是翻看两页书,或者只是运动一下,哪怕只是发发呆喝杯清茶,何尝又不是一种幸福呢?
就像小王子说的,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就像花一样。如果你喜欢一朵长在某颗星星上的花,那夜里看天空就会很温馨。所有的星星就好像开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