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性恋和同性婚姻,看法也是在慢慢改变中。对于这个法案,起初没有太多感觉,反正是迟早的事。读完“首席大法官对同性婚姻法案的愤怒”,敬畏之心油然而生。无论如何,此法案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教材。
与儿子讨论,年轻人当然是支持这一法案的。认为等待议院立法是消极的态度,因为立法院根本没作为。同时认为解释宪法就是法院的功能,关于人的基本权力,只要不伤害到其他人就可以。他没能看到其中的隐患,法律再不完美也好过人治,只是碰巧这个法案是符合他观念的。
下午开车经过一个安静的十字路口,一目了然没有行人和车,stop sign 跟前踩了煞车,但没有完全停稳就穿过去了。遭到儿子批评。我很抱歉地说,对不起,我犯了跟最高法院同样的错误: 心急,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没有很死板的遵守法规。
据说地球有自我修复的功能。地球上的人类应该也有吧。我想什么事物出现都有其必然性,进步也好,灾难也罢,都是发展的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