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覃杰老师的课件,第五课讲到,富兰克林写作发:选稿,重写,反复,对比。
我加黑这段文字:富兰克林写作方法是直达学习本质的写作训练法。
为什么这么说?
覃杰在讲课中强调,干货:
一选稿,把自己觉得好的文章选出来,可以是一篇,也可以节选其中的章节,认真看几遍。
二重写,把书合上,根据脑子里的记忆印象用自己的话写出来。写不出来,翻看原文,再写,多次重复,直到写出全文。
三反复,与原文对照,看看自己写的与原文有什么差别,有差别就重新看,重新写。
四对比,每篇文章写好几遍,与原文对比,直到意思和作者一样。
覃杰之所以在“写作黄金法则”中强调这个方法,我认为这个方法是最实用,最接地气,任何人都可复制的。
曾经的富兰克林,从小就没受过什么专业训练,也没接受什么高等教育,就是爱读书,爱钻,死磕。他这种死磕死磕的笨办法,很适合我这种笨人,我可以复制。对,在以后的写作练习中,我就模仿他这种方法,反复写反复练。除了听老师讲授理论课,剩下的就自己领会、实践、练习。
富兰克林当年没有老师给他讲课,全靠自己琢磨。选稿、重写、反复、对比,就靠这笨办法成就了自己,提升了自己。
著名学者吴伯凡老师有过这样的评价:富兰克林这种学习写作的方式, 我觉得非常的笨拙,没有比这个办法更笨的了;但是后来仔细想想,发现虽然这种方法看起来很慢,实际上是迅速学习、快速掌握的方法。它暗含了学习的本质,即不断打破学习者的平衡,跳出所谓的舒适区。重写文章,立即打破了很多人幻想自己在学习的状态,面对白纸、面对空白的屏幕,你骗不了自己,写不出来是不争的事实。
初学写作,不知道怎么写,写不出来,面对白纸,面对空白的屏幕,就用这方法。我喜欢,我尝试,我复制,我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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