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不清是小学二年级还是三年级了。
有这样一个男孩,和我是同班同学。
他家不在我家那条街上,但住得也不远。我没去过他家,不知道他爸妈长啥样。
他不是我同桌,但坐得和我很靠近,好像是我后桌。
我们常在一起。
“我们”,是几个同学。我们放学后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一起参加课外活动,一起玩。
常去的是我家。
我家院子有一张不大不小的圆桌,三五个孩子围坐在一起,拿出课本,一本正经地写作业。写完数学写语文,铅笔写写写,橡皮擦擦擦。
院里堆着烧火用的木头,天空飘过白云,空气中飘过木头的味道。我们偶尔吸一下鼻子,偶尔咳嗽一声,没人说话,几个黑黑的小脑袋都低着。
太阳更低了,作业写完了。书本放进包,桌上白光光,院子空无一人,孩子们都撒欢出去玩了。
追人、捉迷藏、抓虫子、抓女孩小辫、玩泥巴,街头巷尾疯跑,从春到夏,从秋到冬。
冬天来了,下了好大的雪。我的朋友们放学进了我家,二话不说,放下书包,拿起铁锹和扫帚,就吭哧吭哧地扫雪,一会儿院子就干干净净了。
最卖力气的是那个男孩,我至今仍记得他举锹铲雪的背影。
有时,我们也有课外活动。比如去一个孤寡老人家,那时候叫“五保户”,擦擦玻璃,打扫卫生。
他是南方人,也许来自四川或湖南。他的父母来北陲支边。他在大山脚下长大,和我们一样说北方话吃北方米,没什么不同。
他很聪明,和我一样聪明,或者,比我聪明一点点儿;和我学习一样好,或者,比我有潜力一点点儿。
他从我的小伙伴中走出来,一天天走进我心里。
班级进行缝衣比赛。比赛快要开始了,我拿出针一看,呀,针尖怎么不尖了?再一看,是什么时候折啦。我太着急了。这个比赛我有信心,不想错过,怎么办呢?
这时候,他凑过来啦。拿起针看了看,然后拿出他的针递给我。
天了噜,这真是世上最动人的时刻呀,当时我的心里,真是万马奔腾啊。
我推给他,说,你还得比赛呢。他推给我,说,没事,你用吧。
我终于拿他的针去比赛了。
老师问他,你怎么不比赛呢。同学说,柿子的针坏了,他把他的针给她了。我抬头看老师,那充满遗憾的眼神让我好内疚,毕竟,他是唯一一名参赛的男生呀。
借针事件后,我和他的友谊更深厚了,颇有肝胆相照之情义。我和他,也从此比别人更近些。
这个“更近”,体现在举手投足时,体现在互望的眼神里,体现在不多说的话语中。
我们没有多说过一句话,也没单独待在一起。在学校,我们一起上课,放学后,我们在一起玩。
但这么一个男孩子,却从我的同学中跳出来。聪明、懂事、勤劳、学习好、敢担当,这些品质,集中在这样一个男孩身上,让我心动。和我好,对我好,让我心生欢喜。
现在回忆起来,其他人都是黑白的,只有他是彩色的;我的那年小学,在我记忆里全是平面的,只有他是立体的。
非常生动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美好的时光终于要停止了。他的父母将回南方,要带他回老家了,就像大雁飞往温暖的南方,又像鲑鱼,游回它出生的地方去。
我有些难过,连玩的心思也没有了。
我的好朋友要到南方去,我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离我远去。朋友要去的地方很远,那里有蒹葭苍苍,有白露为霜,我无法溯游,道阻且长。
一个无聊的下午,我翻啊翻,在我好看有用的东西里,拿起一个硬面笔记本。这个本子是一个伯伯送给我的过年礼物,纸面白皙,制作精致,我一直没舍得用。
我打开笔记本,在封页上一个字一个字写下我平生第一封二十字情书:
同学之间好,
礼物虽然少,
留下做纪念,
祝你学习好。
这是当时在同学中流传的一首打油诗。我觉得可以表达我的心情。这四句,就是我想对他说的话。
我跑到邻居家,那个男孩总在那儿玩。现在,他很可能就在他家呢。我在外面站了好久,最后拍响了门。
邻居孩子出来了,我低着头喃喃地说:XXX在你家么,你把这个给他吧。那孩子打开本飞快地看了一眼,诡秘地对我一笑,然后转身飞奔回屋。
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孩。
李敖念念不忘他的初恋:
虽然这次初恋,实在没有什么实绩可寻。但它一直在我心底,充满了美丽的回忆。我一生忧患,所存美丽的回忆无多,但是对张敏英的每一件,都是令我最感温馨、最感神往的。人生一世,能有这样清纯的、单一的回忆而不掺杂任何俗情与尘网,洵属罕见......。我一生中的许多经历,都不想重过。但是如果时光倒流、少年可再,我梦魂所倚,除此而外,却无复他求——只为了她是我第一个小女生、只为了她是我永恒的小情人、只为了那一段少年奇情、只为了那一场春梦无痕的初恋,我愿在时光倒流中停止,在停止中死去,我并不希冀她做我的朱丽叶,但我若能长眠在她怀里,我就宁愿不活十三岁以后的我了。”
我也是这样的感觉。
非常美好。
那一年,我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