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與鴻漸同桌,認為他不錯,況且尚未入門就已住在尚未掛名的丈人家裡,將來招贅入門,易如反掌,方家經過這番戰事,已擺不起鄉紳人家的臭架子,將來能服服帖帖地養在張家府裡。張太太要鴻漸來家相他一下。
方鴻漸因為張先生約他早到談談,下午辦公室完畢就去,途中經過一家外國皮貨鋪子看見瀨絨西裝外套,新年廉價,只賣400元,鴻漸常想要有一件皮外套但不敢買,譬如在倫敦,假使人穿皮外套而沒有私家汽車,不是像開印子店的猶太人或打拳的黑人,不然就是馬戲班演員,或是開窯子的烏龜。只有在維也納,穿皮外套是常事,還有專門的皮裡子給旅客綉在內裡。
鴻漸回國後,看穿的人多,現在更給店窗裡的陳列撩得心動,心裡盤算一下,身上只餘四百餘元,在銀行裡的薪水一百元已算不薄,張家裡供吃供住,不必貼一個錢,怎好再向周經理要錢買奢侈品。加上補貼40多英鎊給父親買家具,東湊西娜,把錢一股腦兒花在這皮外套上面,不太划算,國難當頭,能省則省,只好作罷。
張先生與外國人來往慣了,說話有個特徵,中國話裡常夾雜無謂的英文字,他並無中文難以表達的心意,需要借英文來講。因此,他話裡所嵌的英文字,還不比他嘴裡嵌的金牙好用,因為金牙不只可以妝點,還可使用,只好比喻為牙縫裡的肉屑,除了表示好吃,此外全無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