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后悔把‘初夜’给了那个陌生人”

认识程先生的时候,我正值事业、父母家庭、学业等诸事失利,准备自暴自弃自甘堕落。

而认识的过程也挺狗血。

我在“同城”上认识他的第一天,就十分“心机”地把他带回了自己租的小房子里,以寻找“合租室友”的名义,

跟刚来这个城市的程先生同居了。

去楼下接他的时候,我故意打扮得性感妖娆,甚至都做好了第一个晚上就把自己卖掉的充足准备。

当时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了一个几近偏执的念头——那就是我浑身上下就只剩下那一层“膜”比较有价值了。

既然注定要“一无所有”,那就不要给自己留下任何翻身的余地。

事实上,那个时候的程先生,也并不是什么能把持住自己的“好男人”

也许是因为他也已经空虚寂寞了好多年。

理所当然的,我真的把自己“卖”掉了。

当然了,有做必要的措施,就像现在的年轻男女们一样,

和比我大7岁的程先生疯狂“欢爱”了一场。

事后,程先生理所应当地在我那长住了下来,但他没有像我想象中的“渣男”一样,不负责任的穿好裤子就跑掉。

应该是为了他口中所谓的“补偿”吧,在知道我是第一次以后,他看起来很愧疚。

又似乎...

只是把我当成了与他相契合的、随叫随到的“床伴”

没关系,当时的我并不介意,就是觉得,

挺讽刺的。

我们认识的第二天他就跟我确认了恋爱关系,

没有表白,没有鲜花,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在一起了。

不过是玩玩而已吧,我是这么想的。

至于他怎么想,我没问过,也不关心。

他朝九晚六,我昼伏夜出。

因此,我们除了偶尔在一起吃顿外卖,再亲密一点就是睡在一张床上,生活里再没有其他的交集。

我们的情侣关系可有可无,也没有人放在心上。

兴致来了,就欢爱一场,第二天照旧还是彼此独立的个体。

谁也不妨碍谁。

我如此放荡的生活持续了一个月。

直到有一天傍晚,他下班打开电脑,准备玩游戏的时候我刚好起床。

熟悉的QQ铃声响起,我路过的时候下意识的瞄了一眼他的电脑,正好看到有一个小姐姐在跟他表白,她还说:“我能去找你吗?”

程先生的手伏在键盘上,迟迟没有给对方做出答复。

我莫名产生了些好奇,就随口问了一句:“喜欢她?”

他这才发现我站在他身后,有点慌张的切了窗口后回答我,“没有,别误会,你才是我的女朋友...”

“没关系,如果你有了喜欢的人可以跟我提分手,我不会介意的,你也知道,我们的关系素来可有可无,谁也不应该拖累谁。”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表情看起来毫不在意,却蕴含着些我不自知的棱角和锋芒。

没有胃口吃饭了,我约了几个不三不四的朋友去酒吧里喝酒。

我喝了个烂醉,然后强撑着清醒回到了家里。

已经很晚了,程先生却还没有睡觉,仿佛专门等我回来一样,钥匙在门锁上才转到一半,就有人从里面打开了门。

一看到他,我就卸下了所有在外面用来保护自己的外壳,瘫软在他怀里。

我的四肢无力,却仍然保留了几分意识,起码,能收拾好自己,再乖乖地躺在床上好好睡觉。

但是我偏偏就要耍那个“酒疯”,然后就看见了程先生手足无措的样子。

他把我抱到浴室里,帮我洗了头洗了澡,再帮我吹干了头发。

我故意疯疯癫癫的笑着,老是不肯配合他,

却也是头一回,伸手抱住了他结实的腰。

就这样折腾到两点半,我们在黑夜里相互拥抱着,换句话说,是我死死抓着他不肯撒手。

我们什么也没做,整个屋子都很安静。

我的酒也醒了,在听到程先生的叹息以后。

他说,你一个女孩子喝那么多酒干什么呢。如果我不在这里,你就要浑身酒气的睡地上了,真是一个不让人放心的姑娘。

“酒疯”耍了几次以后,我们的关系就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生活里也不知不觉多了几分交集。

比如,他下班回来会给我带奶茶,口味不重样,却恰好都是我爱喝的。

一直以来都是吃外卖的程先生,甚至开始给我做饭了。

为了不打扰他半夜休息,我的生活作息也逐步回归正常,不再那么频繁的喝酒了,也开始端正了自己的生活态度。

我们终于有了一点点情侣的样子,不再是那种可有可无的关系了。

这样的变化是怎么产生的,我们谁也没有发觉。

只是偶然的一天,我发现自己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女孩子。

时不时还会想象一下,跟程先生的甜甜恋爱,或是跟他撒个娇卖个萌。

程先生并不是话多的人,但是他会回应我,偶尔满足一下我的幻想,就像

大半夜十一点半带我迎着晚风散步。

也是在后来,我无意间得知,以前的程先生,是一个“渣男”

有时候会同时跟几个女网友一起谈情说爱,聊一些敏感的带有颜色的话题。

没有见过面,只是隔着一个屏幕聊天,谁要是动心谁就输了,这个道理谁都懂,所以那些女网友也知道,他跟她们不过是玩玩而已,也没敢动真感情。

除了上面提过的姑娘。

要说实际的,他好像也没有什么大的情感问题纠缠在身,却也不是什么清清白白的好男人。

妥妥的“键盘流氓”,还是个“不婚主义者”

这样的男人,不要说照顾女孩子了,能不欺负人家女孩子就算好的了。

他也曾伺机而动,妄想勾搭上一两个“白富美”吃个几年的软饭。

不说别的,之前在QQ上跟他表白的那个女孩子就很漂亮,家里也很有钱,正好符合程先生对“白富美”的追求。

他好不容易遇上了,却拒绝了。

那天我看到的迟疑和犹豫,恰好是他第一次认认真真思考怎么改善我们的关系。

那个时候的他还没有爱上我,就已经习惯了生活中有我的存在,

就像我一样。

我们都在努力的,用一种笨笨的方式,

去证明了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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