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学习第2天
原文阅读
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
字词注释
〔1〕命:任命。羲和:原是神话中太阳女神的名字。这里指主管天文历象的官员羲氏、和氏。
〔2〕钦若昊(hào)天历象:恭敬地按照天空中日月星辰的运转现象去认识它。钦,敬。若,顺。昊天,广大的天空。历象,日月星辰等天体运转的现象。
〔3〕辰:这里指据以分辨季节的标准星相,即下文的四中星。
〔4〕敬授民时:把观测日月星辰所总结出的天象节令知识告诉老百姓,以利于农耕。
〔5〕嵎(yú)夷:古有“九夷”,地在渤海东岸。这里指东方极远之地。旸(yánɡ)谷:神话中日出之处。
〔6〕寅:敬。宾出日:殷商有“宾日”祭礼,见于甲骨文,“出日”、“入日”也有专门之祭。此处可理解为“迎接”。
〔7〕平秩:使有程序。东作:春天的农事活动。本篇以东、南、西、北配春、夏、秋、冬。见下文。
〔8〕日中:白昼长度适中,白天和夜晚一样长。这里指春分时节。星:中星,傍晚在南方天空正中的星。这里所举鸟、火、虚、昴四星分别是古代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标准星。鸟:古代对一恒星的命名,现代天文学家定为长蛇座α。
〔9〕殷仲春:定春分节令。殷,端正,使……正。仲春,春分所在之月,指二月。按,以孟、仲、季称春夏秋冬四季的三个月,分别对应正月、二月、三月。
〔10〕厥民析,鸟兽孳(zī)尾:此处文义难解,学者推断,《尧典》作者误解、改造古代四方神名、风名原始神话资料,造为此文,以致意义荒诞。甲骨文有“东方曰析”、“凤曰劦”之辞,“析”为东方之神名,“凤”即“风”,而《尧典》作者无法理解,遂曲折改字,以下三处亦然。详参胡厚宣《甲骨文四方风名考证》及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尧典》,此不赘述。但沿误已久,姑就原文释之,下同。厥,其。析,分散。孳尾,泛指鸟兽繁殖。孳,指哺乳动物的生殖。尾,指虫鸟之类的生殖。
译文参考
于是任命羲氏、和氏恭敬地按照日月星辰的运转来认识天象,把观测、总结出的节令告诉人民,以安排农时,方便耕作。
分别任命羲仲在遥远的东方日出之处叫旸谷的地方,主持对日出的宾礼祭祀,并引导春天的农作活动按程序进行。白昼和黑夜一样长的日子,傍晚在南方天空正中看到鸟星,可凭以确定是春分节令了。这时气候温和,人们分散在田野里劳作,鸟兽也在繁殖。
核心内容解读
《尧典》写完尧本人的德行与"克明俊德、协和万邦"的政治理想之后,紧接就说:"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这不是偶然的顺序——在古人的观念里,圣王的第一件政事不是征伐,不是立法,而是"治历明时"。这段内容正是尧遣官测天、定春分、启春耕的完整记录,它是华夏"观象授时"传统的开篇,也是中国政治文明中最具科学精神的段落之一。
"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这一句要先整体看。"羲和"本是重黎之后世掌天地之官,《尧典》分作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人,派往四方。"钦若昊天"四字极要紧——观测天象的前提是敬畏,不是把天当成征服对象,而是"顺其常数",老老实实看它怎么运行。"历象日月星辰",历是推算,象是观测(后世所谓璇玑玉衡即是观象之器),二者配合才能得出可信的岁时。"敬授民时"——把推算好的节气农时郑重颁行给百姓——这才是落脚点:天文最终是为了民生,让百姓知道何时播五谷、何时收、何时祭。这与美索不达米亚、古埃及把天文垄断为祭司占卜王权吉凶不同,中国早期历法从一开始就有强烈的"务民之义"取向。
往下具体展开:"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羲仲被派往东方嵎夷(大致在今山东滨海一带),其驻地叫旸谷——传说中日出之处,实为东方测日出的观测站。"寅宾出日"是说春分那天清晨,官员要恭敬地"迎日",像迎接贵宾一样测定日出方位与时刻,以此校验历数。"平秩东作"则是将春季农事——春耕、翻土、播种——依时序排布妥当,通知各地依时启动。"东作"专指春天兴起的农功,"平秩"含平均、次第之意,暗示国家有责任让农时不违、分配合理。
"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中"即春分,昼夜长短相等;"星鸟"指南方朱雀七宿中"星宿"(长蛇座α附近)于春分黄昏时出现在正南天空——这是尧时实测的昏中星(现代因岁差已偏移,恰证此记载反映公元前二千纪左右真实天象)。用日晷测昼夜平分,再用恒星中天核验,双重校正来确定仲春,这就是"殷"(正定)的意思。"厥民析,鸟兽孳尾",是俯察人事物候:百姓冬天聚在室内,春来则分散下田耕作(析);鸟兽开始交配繁殖(孳尾)。经文特意把天象、民事、物候并列,说明古人验证历法靠的是"仰观俯察"——天上对得上星度,地上对得上农情,历法才算合格。
这段内容从《尧典》乃至整个华夏传统看,它有几点值得深思。第一,时间与政治的合法性绑在一起。上古"绝地天通"后,通天、测天、授时的权力归于王者,谁能给百姓一个靠谱的历法,谁才有资格号令四方。"敬授民时"不只是便民,更是王道的根基。第二,"钦若昊天"奠定了中国天学的基本态度:天是可测的、有常数的,但观测须存敬畏,不妄加穿凿,这与后世谶纬式的随意附会有本质区别。第三,时空合一的宇宙观初现雏形:春配东、夏配南、秋配西、冬配北,四时与四方对应,后来五行体系即由此生发。这与古希腊以几何模型推演天体运行、相对割裂天人关系的路径很不一样——我们是把天道、农事、民情放在同一个"秩序"里通盘考虑的。
近年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发现的观象台(约距今4100年),可用13个夯土柱缝隙测二分二至日出方位,与《尧典》"寅宾出日""以殷仲春"形成惊人的考古呼应,说明这段经文虽经周代写定,但其底层的观象授时经验确有远古实测依据。
简言之,《尧典》这段文字表面在讲"派人看天定历",骨子里说的是:一个好的政治共同体,首先要给人一个诚实可靠的时间——让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顺应天地节律去生息繁衍。这比任何豪言壮语都更贴近"敬天勤民"四个字的真义。
背景知识介绍
何谓文明(一)(节选)
中华文明的历史究竟古老到多久?我们又将以怎样的方式重建这一历史?这不仅是历史学与考古学研究的首要问题,更是中国文化研究的基本问题。诚然,相关问题的探索将直接涉及己身文明理论的重建工作,这无疑是建构中华文明信史的基础。事实上,正确地认识中华文明就必须首先回归己身文明的概念体系,而不能简单照搬或改造西方的文明理论。因此,对于重建中华文明的历史而言,真实的史料固然重要,但己身文明理论的构建更不可或缺。准确地说,没有中华文明自身理论的支持,我们对中华文明历史的研究就不仅难以摆脱以圆凿而入方枘的困境,甚至还将丧失鉴别乃至运用史料的能力,这意味着对己身文明理论的探索与建构实际已成为中国文化研究的核心问题。
当然,中国传统的学术理论只能是在己身文明概念体系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完成,这是能否正确认识中华文明的关键。只有在己身文明正确理论的指导之下,才可以有效且充分地将考古学、历史学、古文字学、古文献学乃至更多可利用的史料彼此结合,相互补证,弥补传统史学研究的不足,从而实现重建中华文明信史的目的。
第一节 文明标准
西方文化所讲的文明通常以城市、文字和金属器的出现为标志,这与中华古圣先贤对文明的传统理解大为不同。西文的Civilisation一词以Civil为词根,意为公民、市民,而Civil源于拉丁语Civis,由此发展出的City一词即城市。所以西方文化的文明通常是指氏族制度解体后进入国家阶段的社会形态,这当然需要以城市为中心进行组织规划,同时还必须通过文字记录和传播,当然也应懂得金属冶炼。
然而中华文明却呈现为一种迥别于国家形态的道德观和宇宙观,其以道德观解决何以为人的问题,以宇宙观解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作为人类历史上独具特征的文明形式,也就不可能以定义国家的标准简单地定义中华文明。准确地说,中华文明以道德体系、知识体系和礼仪制度所体现的形上思考构成其理论的核心内涵,其中道德为成人之本,知识为立身之本,礼仪为治世之本,形成了具有己身文明特色的文明理论。
东西方两种文明观的巨大差异不仅反映了两种文化取向的不同,而且也决定了中华文明溯源研究的观念与方法。因此,厘清己身文明的理论是我们在研究中国文化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这是重建中国传统学术体系的基础。
文明国家的三项标准对于定义具有前国家特征的中华文明是否具有借鉴的意义?应该具体分析。中国的早期文字作为原始宗教的产物,当然也就是文明的产物。由于文字起源的年代远远早于国家的形成,因此,尽管以文字作为国家诞生的标准毫无意义,但是对于中华文明起源的研究而言,探索文字的起源确实具有其无可替代的价值。与此相比,城市和金属器两项标准的文明意义却有不同,其或与中华文明的固有制度及文化传统不合,或没有资格作为定义人类文明的标准,需要讨论。
城邦国家制度下的城市概念具有其自身的鲜明特点,其与中国王朝处于外服中心的内服王庭制度大相径庭。《说文·土部》:“城,以盛民也。”盛民就是保民,这个观念是从城本所具有的军事意义发展而来的。《穀梁传·隐公七年》:“城为保民为之也。”城以其所筑就的牢固的墙垣为特征,而墙垣的作用则重在军事防御,故可聚民而保之。商代卜辞习见“作墉”与“作邑”两种卜事,区别甚晰。墉是墙垣,作墉就是筑城,其事皆关乎军戎兵事。与此相反,夏商及西周王朝作为政治中心的王庭则均呈邑制,即不具墙垣的聚邑。《周易·夬》谓王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知其与用于战争防御的城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在中华文明的早期阶段,城的军事作用要远胜于其政治与宗教意义。至于金属器这种技术因素则更具有动态变化的特点,而动态变化的指标是不可以作为衡量文明起源的固化标准的。
西方文明所强调的技术因素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始终都不被视为足以区别文明与野蛮的条件,况且技术的高下总是相对的,因此技术水平没有理由也不可能成为建立文明理论的永恒准则。显然,衡量是否文明的标准,作为人类文明的共同原则不应该也不允许是动态变化的。理由很简单,假如我们承认新技术总会超越旧技术而具有某种优越性的话,那么我们就只能得出后人比他们的前人更文明的结论。事实上,以这样的观点审视人类文明的起源问题,与其说建立了客观标准,还不如说没有标准。
动态变化的技术进步尽管反映着人类的自我革命,但哪种技术可以作为确定文明的必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却很难落实。当人类有能力制造石器工具的时候,必然显示出其已较只懂得简单利用天然工具的进步,而且新石器时代的磨制石器也表现出比旧石器时代的打制石器进步,然而青铜工具的出现却使石器沦为了一种落后的材料。不仅如此,铜器虽然相对于石器是进步的,但相对于晚出的铁器则又可能是落后的。因此很明显,这种技术进步的动态变化使文明的标准很难固化。其实,为什么非要以铜器作为文明的标志,而不可以换作石器或铁器乃至今日的工业文明作为标准,理由其实并不充分。况且不同的技术为着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其对人类文明历史所表现出的进步意义也完全不同。
青铜器的进步并不体现在其制为武器而有着比石质兵器具有更大的杀伤力,如果一种技术的所谓进步性需要通过提高屠杀人类的效力来实现的话,那么这就根本不是文明,而只能是残暴和野蛮。或许华美的青铜器作为礼器更容易被人视为具有文明的意义,似乎这种富有章采的器物可以显示出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气派。然而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礼器的意义却唯在合宜,其并不一味追求外表的华贵。所祭必象其类的礼旨可以使粗陋的陶器成为祭天大礼中最重要的礼器,原因即在于先民只为求得朴素的礼器合于天帝质朴的神格。
很明显,无论以什么技术定义文明,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事实上,技术的进步是为政治和宗教服务的,这意味着技术作为政治与宗教的附属,并不具有定义文明的独立意义。
诚然,技术的进步其实并不限于对工具的改进,火的使用难道不具有人类文明的进步意义吗?当然不是。人类始知用火意味着他们不仅克服了对火的恐惧,有能力支配一种自然力量,从而成为人区别于禽兽的重要标志,因此对于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言,火的使用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韩非子·五蠹》:“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事实上,火不仅可以保护自己,驱散野兽,而且以火熟食更是促进人体器官和大脑发育最重要的原因,其促进了人类的进化,使人类的智力大别于禽兽。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人类的发展而言,始知用火甚至比制造工具更具有意义。显然,技术的进步是多维度的,其不可能成为定义人类文明的标准。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文明论》,冯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5年10月
《尚书(中华经典藏书)》,顾迁 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1月
《尚书——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王世舜;王翠叶 译注,中华书局,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