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笔记之第十四章-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的定律

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後。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

        视之不见,名曰夷。看不见的称它为夷。

        听之不闻,名曰希,听不到的称它为希。

        搏之不得,名曰微。摸不到的称它为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这三种情况都没法去追根求底,所以当成同一种情况来看待。其实就是,道这种东西,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道是人用感官捕获不到的。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於无物。它上面不明亮,下面也不晦暗,连绵不绝却没法描述,就好象没有这种事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可以说是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事物的实体。可以说是恍惚。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後。正面看不见它的头,跟随在后也看不见它的尾。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掌握从古就存在道的“无”,看驾驭现在事物的“有”,从这个过程中就可以发现道的本质,这是学道途径。

        道是“有”"无"一体的,但道把自己的“有”融入万物之中,只有道的“无”长存在世间。所以道是人感官捕获得不到的,只能恍惚的感觉到它的存在。不要感叹道不见首尾,通过观察自古就一直存在道的“无”怎样影响现在事物的“有”的过程,就可以掌握道的本质。

        我们可以谈谈,一个事物是怎样影响另一事物的,为什么要谈这个呢?因为知道了这个,你就可以控制别人达到你想要的目的。我们就从“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就话开始。假如你在立在墙下,墙马上就要倒了,你会感到害怕,会拼命跑出墙所能波及的范围。假如把你换成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婴儿会还害怕吗?不会,他丝毫感觉不到威胁。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们后天学到了,墙倒了会砸死砸伤人的,而婴儿刚出生,还没有学到这个。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一个事物要想影响另一个事物,就要先在另一个事物中埋下自己的“影子”。我们常听一句话:初生牛犊不怕虎。牛犊为什么不怕虎呢?因为它不知道虎的厉害。商品为什么要做广告呢?因为他会在人们的心中留下商品的印象,等人们需要的这种商品的时候,就会想起这个品牌的这个商品。你要是想让某个女孩嫁给你,你就要在这个女孩心里留下,这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身的印象。

        联系十二章和十三章来说,为什么要为腹不为目?为什么不能宠辱若惊?就是因为外界环境在我们成长过程中,留下了太多的影响。我们要想实现我们自己的理想,就要将那些对实现理想无用甚至有害的影响屏蔽掉。泰山崩于前为什么要不变色,不是为了装酷,是因为大危险来临时,对我们会有负面的影响,我们屏蔽掉这种恐惧冷静分析,才能快速找出脱离危险的办法。

        这是道的运用,对外道影响万物,对内万物都是刍狗,丝毫不会对道有什么影响。道,在外,化身万物,在内,道心纯粹,所以可以长且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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