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死的时候想穿跑鞋!

二十岁之前,我有认真的想过,如果哪一天我不幸踩掉了老天的鞋后跟,着了阎王的道,挂了,就把我的眼角膜拿去给那些看不见光明的人吧。这事当真算得上是悲怆墓志铭上的一滴浓墨,显眼但不忍氤氲。

关于死亡这事,去年的我又多了一点心思。就是希望殡仪师可以给我画个不错的妆,来弥补手残党的遗憾,最好还能用得上生前心心念却买不到的口红色号。不过最近我仍在琢磨,既然走奈何桥是件太过于负能量的流程,不如就再配一双跑鞋,这样可以走的快些。

上学的时候,最怕老师留关于“生命”之类的命题作文。老实说,那个时候即便你已经经历过了生死也万万不会写出来,不仅仅是因为这样会显得你格格不入,还因为悲戚不能于人看。于是就顺遂写着阿猫阿狗,路人甲乙丙丁的小事,硬凑够800字,且算交差。生命这话题,完全不是随便走在路上,叼着两串臭豆腐和鹌鹑蛋就可以说一路的,轻松的故事啊!

所以有人说活着更难。我解读的意思是,无论眼见多少次都不能接受的死亡,只有轮到自己的时候,才会真正释然。

倘若哪天你可以沉下心来,静静地观察路人的神色匆忙,就会发现那些看起来好像跟你没什么关系的情绪,都在不知不觉中以丝丝入扣的速度,反射着你本来的样子,我的意思是,真实的样子。

余华曾在《活着》中这样写到主人公福贵:

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的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

这番话倒让我想起年初的时候,在马路边上见过的一个女人。

周末的初春清晨,车尾气和早餐铺的香气同时苏醒。我被这种错觉击中,奇怪到底有多少人跟自己一样,因为奇怪的理由而在这大好春光中早起却放弃了赖床。

那个女人穿着跟大多数人相比都要单薄的黑色外套。五厘米的鞋跟卡在马路牙上,斜站着。对面的商场早早开门,却在清晨中也是一副耷拉的样子。她就这样面对着商场,一手端着泡面碗,一手挥舞着叉子,面条任由自下而上的被从碗里挑出,和广告中的Q弹爽滑的样子一点都不符。她象征似得吹吹气,白色的呼气和面条的热气混合起来,一并飘向上空。

附近没有便利店,也不知道从哪里要来的热水,勉强泡开了面,连个坐着吃饭的位子都没有。我动动躲在口袋里的手,身外的冷气没有想要消停的意思,或许在我看不见的正面,她的鼻头也和我一样是泛红的。那次,我一反常态的没有去猜测别人的故事,倒是“人活着,没有谁是容易的”的想法一直停留在脑中,不停的单句循环。囧叔曾在书中打趣过,你知道吃炸酱面不能发出声音有多难过吗?嗯,你知道在大街上,吸着尾气面对着匆匆的人流,为了生存,然后吃面的声音还要被各种嘈杂的声音掩埋的样子,有多难过吗?

哪里有事事如愿?不过是为了逃避折磨,才委身放下。

《活着》第一处让我有想哭冲动的,是福贵和家珍因家中贫困想要贴补家用,决心要把哑巴女儿凤霞送给别人家。福贵怕是不能接受这种离别,也是怕反悔,当天早早下田耕地去了。却没想到,凤霞穿着家珍给做的新衣服,走到了田地边,静静的看着福贵默不作声,只是默默流泪,大抵是明白就算是自己哭闹不停,还是要被送走的命运。把说不出口的苦和牙都咬碎了,一并往肚子里咽,然后转身离开……

还有一处就是福贵亲手埋葬了儿子之后:

埋掉了有庆,天蒙蒙亮了,我慢慢往家走,走几步就要回头看看,走到家门口一想到再也看不到儿子,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又怕家珍听到,就捂着嘴巴蹲下来,蹲了很久,都听到出工的吆喝声了,才站起来走进屋去……

你看,日常的磨难和不快都是老天给你的劫难,只可惜,这劫难有大有小,有躲过去的和躲不过去的。活着的时候,可以怪天公不作美,可以怪水逆,可以怪今天没看黄历。但死了,就真的是,死了。

那些天,我总是站在地铁上,感觉有东西堵在嗓子眼,眼眶和往常一样湿润,却是哭不出来。所以那时干扰我的问题是,“间歇性见证死亡”和“集中式见证死亡”到底哪个更让人难以接受?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想出来,就好比问我,是看着一栋崭新的房子慢慢发黄裂缝容易接受,还是亲眼瞧它坍塌在你面前容易接受?

无论哪种,悲伤都是持久的。只不过,密度不同。

嘿,所以等我走到生命终结的那天,请给我换一双跑鞋吧。这样,我就还能以最快的速度去回看,这一生中,我爱的那些人还有经历过的那些事。看着它们像是幻灯片一样从我的身边不停的放映过去,在心里默默记下每一帧这世的满足和遗憾。

若下辈子还能有幸,生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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