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小马宋一篇关于给产品起名字方法的文章,觉得很有启发,他归纳名字的奥秘其实很简单,就是制造熟悉的陌生感。
苹果手机为什么能让人记住?因为手机这个品类里面本来不可能有苹果这种食物的名字,乔布斯把水果中最常见的苹果和手机两者合二为一,于是造就了十分新奇的熟悉的陌生感的效果。
能让大众记住的名字,往往都是具有熟悉的陌生感的,不信看看,互联网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瓜子二手车网、小猪短租、锤子手机。
仔细一想,这种熟悉的陌生感其实在很多领域都可以看到。许多让我们觉得惊喜的创意,其实都是在熟悉的领域中,引入某个本不该在这个领域的东西进行混搭。
比如在地铁里的博物馆、有驱蚊功能的空气清新机、真人夹娃娃机……
创意就是追求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效果。
从人的大脑偏好来说,人也不喜欢完全陌生的东西,而是陌生中又有一点熟悉。利用这个特性,我们就能创作出让人容易记忆,又有惊喜的创意来。
ps:
在回家路上用讯飞语音输入法说完了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