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的写法应建立国家标准

柴门醒客

进入信息时代,人们的交往越加频繁;快递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地址便成了频繁使用的极其重要信息。但是目前地址的写法并没有较为统一的规范,造成一些不便、延误也就在情理之中。本文主要说的是城市的地址,相比农村,城市的地址应该比较容易表述,但是实际情况是叙述不规范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而且越是小地方越普遍。

通常而言,一个普遍认可的写法是:

省(直辖市)名+行政区名+街道名+门牌号或小区名/楼栋/房号

遗憾的是地址管辖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和统一,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这种协调在某些地方并没有及时跟进,或者对其重要性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很多混乱。在网上随意搜索一下,除了大量的按普遍认可的写法叙述的,还可以找到很多如表所示的非规范地址描述。

           对象地址叙述出处

例1电商企业X市经济开发区燕山路南段XX工业园某购物网站

例2电商企业X市经济开发区东方红路南侧中山路西侧某购物网站

例3电商企业X省X市X区XX街道XX社区居委会东600米某购物网站

例4电商企业X省X市XX市X村村西龙港路东某购物网站

例5电商企业X省X市X镇环城路加油站右侧100米某购物网站

例6银行X市城关镇太学路1号楼政府官网

例7政府机构X县XX路行政服务中心政府官网

       表1 网上搜索的若干地址叙述

上述例子共同的特点是没有门牌号码,其中例6,XX路后面跟着的“1号楼”多半是自己定义的楼号,这条路或许会有若干个1号楼。例7则简单到路名后面直接跟着单位名,或许这个单位名头很大,无人不晓。即使如此,给出一个规范的门牌也是十分必要的。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经常听到类似于“XX大楼向东50米路南”这样的说法。

其实早在2008年国家就出台了《地名 标志》的强制性文件,文件号为GB 17733-2008。该文件对人文地理实体名的标志做了详细规定。如果说此标准主要考虑的是“标志”的写法,2009年出台的GB/T 23705-2009标准则更多给出的地址的叙述要求。图1是该标准给出的地址叙述方法。


                   图1 GB/T 23705-2009给出的地址叙述结构

图1的地址结构和本文前述的普遍认可的写法是一致的。可惜,GB/T为非强制标准,字母T的意思是“推荐”,即此标准为推荐标准,所以推行力度没有GB那么大。标准发布后的十余年,居然还能看到图2那样一个小区有2个路名和门牌号的现象。


        图2  一院两址

由此可以看出,连门前这条路都有2个名称,遑论门牌号码的统一和地址的规范叙述,看来还是路漫漫兮其修远。

其实国内并不是没有做得比较到位的城市,上海就是很好的例子。早在1980年就出版了一本巴掌大的《上海市公共交通手册》,见图3。其中对机关团体的叙述十分到位,并不因其名头大小而设定地址的详略。


        图3 上海市公共交通手册

有上海这样的城市作为样板,加上我们国家强大的行政力量,把地址表述搞得规范到位恐也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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