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许可证有:网络视听许可证、ICP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1、网络视听许可证:
网络视听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该证书与此前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不同的是,获得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有权独立制作包括广播剧、电视剧等视频内容,而获得视听许可证的企业依然无权独立制作视频节目。但是这个比较难申请,办理严格,要求高,必须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占50%以上。所以通常都是三证合一(ICP证、文网文、广播证)
2、ICP许可证:
全称: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B25“信息服务业务”包含我们常说的ICP许可证。主要是针对经营性的服务网站。
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在互联网上从事经营业务活动的企业必须要办理的行政许可资质,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对所有的互联网业务经营者都具有约束性,是国家强制办理的许可性凭证。目前,电商是互联网业务活动的主体,是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要群体,不管是从事何种业务的电商网站都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双中文网文,是指通过网络运行或经营网络游戏产品等进行商业化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游戏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其办理部门是企所在地的当地文化局,由文化局审核并颁发网络文件经营许可证。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也就是说,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