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好的影片,能把你的情绪搅得乱七八糟,但却让你找不到宣泄情绪的出口。《我不是药神就是这样》一部影片。看完整部影片,感觉似乎没有人做错,但结局却是有人辞职,有人入狱,甚至有人丧命。
1、瑞士医药公司
很多人会把研制“格列宁”的瑞士医药公司作为情绪的宣泄口,认为该公司将药品的价格订的太高(一瓶四万元),导致病人因为吃不起这样昂贵的药而痛苦甚至是丧命。但是,如果我们稍微了解一些制药行业的话,就不会再这样理直气壮地将一腔怒气发泄在制药公司身上了。
药品行业并非像我们想象那样是一个一本万利的行业,实际上,这个行业的风险是非常高的。尤其是新药的研发。一款新药,从研发到最终上市,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可能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在这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过程中,研发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成本,只要药品没有通过检验,成功上市,研发就不能算成功。所以,往往一款新药的上市,背后的成本很可能是数以亿计的投入。当然,最终能够成功上市,皆大欢喜。可并非所有的药品最终都能够面世,那么投入的资本,很大部分是无法收回来了,而这部分投入,需要公司自己承担。如此一来,有效的新药投入市场之后,不仅要为公司赚回成本,更要盈利。如此一来,药价高企就容易理解了。药品本身就是商品,只不过因为能够治病救人,中国的老百姓并不情愿把他当成商品。
反过来,如果政府强行打压价格,那结果是什么?并不是医药公司少赚一些钱,病友减少负担这种皆大欢喜的局面。相反,因为无利可图,将没有制药公司愿意投入大量的资源研制新药,病人将无药可用。想想,曾经没有格列宁,所有患者就只能忍受病痛的折磨。而研制出特效药的制药公司,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患者的病痛,结果反倒成了罪魁祸首!这于情于理似乎都说不过去。
2、程勇
影片的主角,一个卖成人用品的小商贩。因为生活所困,开始从印度倒卖盗版的“格列宁”药。虽然做的是倒卖盗版药的勾当,但药是真的,而且价格只卖5000元。正是因为他,无数挣扎在死亡边缘的病友重新产生了求生的欲望,无数濒临崩溃的家庭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也许,刚开始程勇只是为了解决自己生活的困顿,倒卖药品也主要是为了赚钱,但是渐渐的,他慢慢深入了解了这些病友的生活,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了全新的认识。他无意中成为了这些病友的救世主!
3、曹斌
警察,也是程勇前妻的弟弟,本来非常看不起程勇。
开始接手仿制“格列宁”药品案件时,非常坚定地想要将所有药贩子一网打尽。可是,经过查证,曹斌发现仿制的“格列宁”其实是真品,确实有疗效,这让他有一些犹豫。不过,维护法律尊严的职业操守让他毅然投入到侦破的行动中。行动中,曹斌发现所有购买仿制格列宁的病友竟然“万众一心”地包庇药品贩子。在一次突击检查行动中,面对一位老人渴望生存的含泪倾诉,他再一次动摇了,最终释放了所有购买仿制“格列宁”的病友。程勇在码头交接药品的时候,被人举报,彭浩(程勇收留的患病孩子)为了掩护程勇,驾车逃跑,车毁人亡。程勇质问曹斌:他不到二十岁,只是想活着!他有什么罪?!面对这样的质问,曹斌彻底放弃了追查仿制“格列宁”的案件,并因此引咎辞职。
一个警察,不愿看到法律被践踏,更不想看着无数患病的人因为付不起药费而丧生。辞职,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4、公安局长
曹斌的上司。当他要求曹斌限期破案的时候,那种看似冷酷的表情,确实会让人有些讨厌。但是,他是警察啊!正如他所说,法大于情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若徇情枉法,后果只能是更加严重。
5、假药贩子张长林
另外一个假药贩子,长年贩卖假药。了解到程勇倒卖仿制“格列宁”,威胁程勇。程勇害怕进监狱,最终将生意让给了张长林。不过张长林贪得无厌,不断抬高药价,最终被举报。当程勇为了病友,甚至不惜自己贴钱而又重新倒卖“格列宁”的时候,在逃的张长林要挟程勇给他20万。这本来是一个可以作为情感宣泄口的人物形象,然而,当他被抓捕之后,竟然一口咬定所有的假药都是自己贩卖的,保护了程勇。张长林只是贪婪,但并没有丧失人性。
6、印度医药公司
仿制格列宁,这家公司确实侵害了研发公司的权益,不过,仿制的“格列宁”仅仅只是侵权,并没有坑害消费者。所以,当这家药厂被查封,药厂厂长被拘捕的时候,我却怎么也没有大快人心的感觉。
就这样,影片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没有什么错!当然,如果从公平和法制的角度来看,程勇错了!印度医药公司错了!曹斌也错了!千千万万的病友都错了!但是,无论我们立法还是执法的初衷,是为了维护人们更大的权益。若违背了这一初衷,岂不是南辕北辙。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程勇接受了法律的制裁,鉴于其行为,有所减刑。而当程勇从监狱出来的时候,格列宁已经列为了医保范围内的药品了。法律的尊严得到了维护,人们的生活更得到了改善!这样的结果,让难受了一整场的我,心情舒畅。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市场解决不了!需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