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已三十而立,回首过去的20年,与她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最后才发现,是真真的喜欢她....
01
这一切要从我小学时说起。
不可置疑,我最喜欢的就是语文课。
而最幸福的时刻,就是语文老师让班上长相最甜美的女同学来朗读我的作文。那时的我害羞得像个孩子....不对,我本来就是个孩子。
于是暗自下定决心:我要成为一名作家!
现在想想真是童言无忌啊,不过有两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第一件事跟广播站有关。小学的广播站会每天在全校朗读优选的投稿作品,我一直是站上的常客。
记得那时的语文课有很多鲁迅的文章,我一直觉得迅哥文风酷酷的,对他崇拜有加。
为了向他老人家致敬,我写了篇稿子,最后署名“鲁巴”。
果然,稿子被选上了。听到这篇时,我比以往要激动得多,就好像写给心爱女孩的情书被读出来一般。
读到最后一句时,我兴奋到了极点,想象着大家听到“作者:鲁巴”后惊讶的表情,同学会不会开始热议这个“鲁巴”?掀起一波“鲁巴,你在哪里?!”的浪潮....
最后,我意外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那时我失落极了,计划落空了。
下课后,广播站的编辑跑过来对我说:“还鲁巴,我还鲁迅呢!”
我说:“你怎么知道是我?”
他说:“那狗咬的字全校也只有你写得出了!”
我X,竟然忘了这一茬!
第二件事跟写小说有关。三年级的时候,我写了一篇科幻小说,叫《异形》。
不得不说,那时9岁的我竟然有着不错的商业头脑,4000多字的小说被我活生生拆成了:上、中、下、续集一、续集二.....
在写到“中”部分时,小说已经被全班传阅。每当剧情有悬念时,我总能冷静的停下来,写到:XXX的命运会如何?他会被干掉吗?请看下集.....
同学们看完后,就像少男被婀娜少女撩得直咽口水般,激动地说:“到底怎么样了?你快写啊!”
这便是我最早,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催稿经历。
02
这一切,到初中时发生了改变。
没有了课堂上被朗读的作文,没有了校园广播站,也没有了被传阅的小说。
除了在周记上写写小说,我再没有以前对写作的热情。
我和写作仿佛是一对异地恋的情侣,双方只是信件沟通着,恋情进入平淡期,不紧不慢。
与此同时,理科的高分让我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慢慢的,语文成绩越来越中庸,理科三门却常常能得到满分。
理科就像一位靓丽的少女,在远方和我招手。我回头看了看泪眼婆娑的写作,脚步慢慢地朝着理科挪去。
正式分手是在高二时,文理分科我决然地选择了理科。
一直到工作后的10年间,除了大学那篇毕业论文,我几乎放弃了写作。
我俩情断青春,不相往来。
03
直到2017年,我才有了写作的消息。
偶尔在知乎上看到了某大咖的文章,我才惊讶地发现:原来写作可以这么有逻辑,包含这么多干货。
几篇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也不由得想起了往事。把手放在键盘上,敲下了自己知乎的第一个答案,仿佛在发信息:写作,你还好吗?
她就像个婉约又体贴的女孩,在远处低头玩弄着衣角,又时不时地偷看我两眼。
千言万语在心头。我刚想和她说话,嘴已张开一半,她对我摆摆手,娇羞地点点头。
还是熟悉的感觉。
我走近她,牵起她的手:兜兜转转十多年,还是喜欢你。
你愿意陪我走一辈子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