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活着》是一本短篇小说,讲述了福贵一家从战争到文革这段时间的生活变迁。福贵原是地主家的儿子,家里有100多亩良田,年轻时好赌,输光了家产,父母亲相继去世,妻子家珍不离不弃,育有一儿一女,在中华大地经历了战争、大锅饭、文革等,福贵的一生送走了所有身边的亲人。这本小说把一个小人物(不足以成为历史主角的小人物)放在了宏大的背景下,这个角色打动了所有翻开书的读者吧。
本书厉害之处,是通过福贵的一生看中国近代的变迁,以一个第三者的视角,通过人把大环境描写的十分生动。福贵输给龙二变成穷光蛋,龙二成为地主被枪毙,福贵被拉壮丁去打仗,到在战场上拼命活命,千辛万苦回到老家,到家里的财产被拿出,到大锅饭,到共同劳动记公分,到儿子被抽血给抽死,到最后文革春生县长上吊自杀,最后大家都没有饭吃,所有人都快要饿死了。
福贵是趟过历史长河的人,亲眼见证了历史,这历史里埋着他所有的亲人。余华对这些的处理,冷静、直白。那段历史不仅仅是记载在纸上的一段文字,透过文字,我们看到那段鲜活的历史。不回避历史,是对历史最起码的尊重。
每当事情开始好转的时候,我都满怀期待,期待福贵总能过上好日子吧,但结果往往更坏。当环境开始变好,弟弟好好读书,却在给县长夫人献血时,被生生抽血抽死;当姐姐终于觅得良婿,两人和和美美,福贵三天两头开心的去城里看自己闺女,姐姐却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去世;姐姐的孩子苦根,在三岁的时候自己爹也去世了,颇具语言天赋的小苦根跟着自己的姥爷生活。心想总算要给人留点点希望啊。
当苦根也去世了的时候,我都要崩溃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他就像是那头牛一样啊,干着活,可能也不会思考为什么活着,生活和历史加诸在身上的苦难,就那么受着,活着就已经很艰难,死反而更是一种解脱。但是老年的福贵,依然自得其乐的活着,想象着亲人都在身边,苦却并不悲凉。
书中很多地方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善良,以及温情。福贵对自己孩子的爱,虽然粗暴,但像中国大多数沉默的父亲一样厚重;家珍爹在吃不饱的情况下,还是给女儿带了米;在自己家也吃不饱的情况下,家珍仍然分给了队长一小把米;在春生因为心怀愧疚害死了福贵儿子,在文革期间再次来到福贵家道歉的时候,他们选择原谅了他,并且劝他好好活着,但是最终他没能坚持下来。
这是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生存,像福贵这样的人,我似乎看到过很多。从小生活在农村,父辈年轻的时候还都是集体劳作,冬天经常看到穿着大棉袄棉裤的老人,坐在檐下晒太阳,半天一动不动,时间在他脸上划来划去,沟沟壑壑。中国有无数个福贵,虽然苦难,但是仍然极具生命力的活着。
在那个年代,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意义啊。
余华的文笔也很好,直白犀利,强烈推荐这本书。我也很期待阅读他的其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