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人提起张爱玲多是两个字:苍凉。在我看来,这只是她所呈现出的结果,而不是初衷。
不同于鲁迅的启蒙与批判,她是写实的、人性化的,是对人生的存在感到困惑而欲加以抒写与派遣,告诉人们事实如此。她的故事是苍凉的,而其内核却是“爱”,她爱人,所以理解人。她虽冷着说话,但却内蕴着强烈的爱意。
譬如曹七巧,自己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不给自己快乐,也不给她子女快乐。她嫁给一个害骨痨的残疾人,丈夫不能使她满足,而她需要爱,需要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来给她爱,于是自以为爱上了丈夫的弟弟——姜季泽。
书里怎么说的:“当初她为甚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吗?不是的,为了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事实呢,季泽只是为了她的钱,他的爱是假的。
季泽走了。七巧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
丈夫死前,她的的言行充满着性压抑的焦躁、紧张;丈夫死后,季泽来挑逗她,反遭到了她的拒绝。
如果她要爱,就不能太清醒;如果她要钱,就不能装糊涂。
七巧在这里陷入了“物欲”与“情欲”的困惑之中,更对男女之情的真伪感到迷惑。然而最终,她丧失了感觉男女欲望的触觉,或者说,对于金钱的占有欲淹没了生命的欲望。
一个人一时能忍住自己的欲望,这叫克制。但一生都在忍耐欲望,是很容易变态的。
《谐铎》里讲了一个关于寡妇的故事:
荆溪某氏,年十七,适仕族某,半载而寡;遗腹产一子,氏抚孤守节;年八十岁,孙曾林立。临终,召孙曾辈媳妇,环侍床下,曰:“吾有一言,尔等敬听……尔等作我家妇,尽得偕老百年,固属家门之福。倘不幸青年寡居,自量可守则守之,否则上告尊长,竟行改醮,亦是大方便事。”众愕然,以为惛耄之乱命。氏笑曰:“尔等以我言为非耶?守寡两字,难言之矣。我是此中过来人,愿为尔等述往事。……我居寡时,年甫十八。因生在名门,嫁于宦族,而又一块肉累腹中,不敢复萌他想。然晨风夜雨,冷壁孤灯,颇难禁受。翁有表甥某,自姑苏来访,下榻外馆。于屏后觑其貌美,不觉心动。夜伺翁姑熟睡,欲往奔之,移灯出户,俯首自惭,回身复入;而心猿难制,又移灯而出;终以此事可耻,长叹而回。如是者数次,后决然竟去。闻灶下婢喃喃私语,屏气回房,置灯桌上,倦而假寐。梦入外馆,某正读书灯下,相见各道衷曲。已而携手入帏,一人趺坐帐中,首蓬面血,拍枕大哭,视之,亡夫也,大喊而醒。时桌上灯荧荧作青碧色,谯楼正交三鼓,儿索乳啼絮被中。始而骇,中而悲,继而大悔,一种儿女之情,不知销归何处。自此洗心涤虑,始为良家节妇。向使灶下不过人声,帐中绝无恶梦,能保得一身洁白,不贻地下人羞哉?因此知守寡之难,勿勉强而行之也。”命其子书此,垂为家法,含笑而逝。
食色性也,人之常情。常情就如吃饭睡觉,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不容毁灭的。
心理学上,一种欲望无法消失,只能转化,才能获致平衡。一般的寡妇都会转化成对子女的母爱之情,甚而溺爱。
但曹七巧不是,她丧失了作母亲的天性。
自她十年媳妇熬成婆,便开始向身边人施行一种疯狂的,病态的,但却相当日常化的报复:她让她的儿女抽鸦片,探听儿子长白与儿媳的闺房私事,并大肆宣扬;拆散女儿长安和她的恋人童世舫。
她牺牲了的青春,将要通过分家来获得补偿,对于财富的占有可以弥补她曾经失去的一切。性的焦虑与生存的不安全感,使得她只有牢牢攥住手中的钱,最终被锁于金锁之中。她戴着黄金的枷,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尽管七巧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与罪恶中,但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化的典型人物。七巧是特殊文化环境所产生出来的一个女子,可是更重要的,她是她自己各种巴望、考虑、情感的奴隶。
如果是巴金来写这个故事,那么他会大肆控诉旧式婚姻和宗法制度对女子的迫害。
但张爱玲所刻画的,是现实的缺憾怎样激发出了一个女人内心的阴暗面。她不是借曹七巧去宣扬一种社会斗争理想,她只想写出现实中的曹七巧是如何生活的,又是活得如何糟糕的。
她理解那些生活中对人尤其是对身边的亲人、家人使些小奸小坏的人,甚至同情这些小奸小坏背后的无奈。
她的小说里没有纯粹的好人或坏人,只有真正的人,在时间的流逝里,惶惶然被推着向前。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张爱玲的小说多是真而刻薄的,有些散文倒蕴含温情。
她在散文集《自己的文章》中《天才梦》一篇里写:“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i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双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字里行间,都是清明的人情味,张爱玲只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感应着时代与生活,那些细微的、狭小的、为人所忽略的平凡美好,她都能领略,而并非如人们所说的她傲慢、怪僻、自我封闭。
《更衣记》里,她写绫罗绸缎、皮衣、昭君套、旗袍... ...因为中学时期只能穿继母的剩衣,“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的穿着,就像浑身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以至于后来对新衣有一种饥渴感。
她在文章最末写:“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那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是在那一撒手罢?”这一段比世代相传的织金的花绣、少女挖空的衣领更为我所喜,小孩儿的一撒手与七月巧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满地的鱼腥味并不令人厌恶,青白色芦粟的皮与渣,使我仿若置身于傍晚收摊的小菜场,有一种杂乱的暖意与浓重的烟火气。
在《谈音乐》那篇文章里,她说她喜欢巴哈、莫扎特,同时也喜欢平剧、国产电影;还常常一个人溜出去看绍兴戏、蹦蹦戏。那些地方戏的内容是所谓”封建道德”,它们的表现的方式是粗陋的,单调的,但是张爱玲认为它们同样表现人生的真谛。文明社会里,仪式是幽雅了,趣味是繁复了,但是人生的真谛仍旧不变。
诚如她所说,人生有两种生活方式,一种是飞扬,一种是安稳。若说鲁迅写的是飞扬,她所写的就是安稳。这个安稳不是指生活的波澜不惊,而是指人们在复杂的生存挣扎中追求生活的安然实现。
她没有昂扬宏大的书写,她给我的感觉是细碎的,日常的,是对平凡琐屑的生活中美好与悲陋与卑琐的发掘和展现。
有人伟大,那么必定就有人平凡。有人书写伟大,那么必定就有人书写平凡。可以说,平凡的不一定是伟大的,但却不能说,平凡的是无意义的。
因为人生最终是空无和无意义的,人的悲剧在于我们无法超越时间之流,作家在时间流逝的那一霎,从中抽取一段写下来,以抵御时光无情,而那一霎那存续的感觉,才是唯一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