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雨后有阳光,背包去田径场慢跑一小时,队友大都还在,光着膀子驰骋于跑道,依旧勇猛或更猛,只是多了一些不再熟悉的新面孔,大学那一刻起我就离开了,跑道上斗狠的心志泯灭,去了一个要从雏做起的地方。道滑,慢慢颠,不用参加硬性比赛,随性一些,圈数与速度都由心情决定,这仿佛是近几年来我一直所期盼的,当终于真的再无备用,释放了我自由,却有莫名的失落涌现。
nano里应该张敬轩翻唱的《少女的祈祷》:
沿途与他车厢中私奔般恋爱
再挤迫都不放开
祈求在路上没任何的阻碍
令愉快旅程变悲哀
我从没喜欢上过跑道,也不留恋它,甚至一度憎恶或者说畏惧。
若问:那为什么还常常去跑步?我会答:习惯了。
我从不具备这方面的先天特质,最多普通人一样,却借此挤过数百万人口的独木桥——高考。
也许正是IQ平平,各个方面平平。才懂得了想要和比你聪明的人们一样的结果,唯有勤奋,唯有付出更多汗水。翻看自己高中二年级时写的微博:"我跑过的路不会骗我"!其实自己是明白的,当时大多是安慰自己的成分,只是后来对自己说多了,连自己都信了。当然,此刻能躺在大学公寓也许成了对当时这句话最有力的佐证。
如果我说,我可以倒背《圣经》目录,可以背下《孙子兵法》全文十三篇,你会不会认为我记忆力很赞?其实前者我背了一个星期,后者整整用掉了一个月又两天的早晨读时间。只有用没用心,谁都可以做到的。
"我读过的书不会骗我。"这是大学以来支撑我坚持近三年图书管理员与买书的唯一理由,当然我不知道这需要多少年或我得躺在哪能证明结论正确。
太阳挤出了乌云的密布,一缕缕夕阳撒满了整个田径场。
我的影子兄弟来了,我俩同一年出生,一起捉鱼,长高,跑步,打架,看书。在体育队时,我们每次拉练,他总是很活跃,一百米左,一百米右,一百米前,一百米后,同一个教练教导下我俩动作要领一样,我常常边跑边偷藐他纠正自己的多余动作,他也同步我完善自己。我喜欢和他在一起,尤其走在陌生的城市的陌生的路上。他比较胆小如鼠,不,是非常胆子小,他惧怕黑暗。只要我身在黑暗的时候,他就会立刻离开我,毫不顾及彼此友谊,这么多年没有一次例外过,有时我会很伤心,气愤。我在孤单与害怕中继续向前,一个邪念,他不在的时候我一个人走快些,把他远远抛在后面,以此回应他的不厚道。但每次当我走出阴霾,他都会马上出现。和我跑的一样快,动作一样顺畅。试想不在一起时,他肯定也去努力了,不然怎么会和我做的一样。又或许这个不是他,只是一个和他一样和我相似人 。我们彼此吸引,他喜欢我的品格,我欣赏他的优点。只是在我某一方面令他不愉悦是,他就会离开,这不是背叛。
我习惯了。
有他的存在,我们一起时,借其相互明鉴;他不在时我就一个人更努力向前,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在前面就会遇到一个更优秀的他。
(注:慢跑中我偶尔尝试去找那些年在外环柏油路上的灵感,最后结论是:身体悖叛了自己,心灵却有些不认账。)
2013,6,20,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