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标记着开始的文字。
曾几何时我还是一个很喜欢写字的高中生,半年大学生活后却总是提笔忘字,无论写什么都觉得笔尖生涩,像是被久久不用的干墨滞塞了思维。有的时候强迫自己写点什么,也只能机械地重复自己过去的观点,仿佛掉进无限的回廊,出口无处寻觅。
我好像忘记为什么要开始写字了。
从没有无缘无故的开始。或许是因为感受到了可能性,或许是因为想要抒愤感怀,等等。有许多这样的愿景,都在追寻的途中丢失了。目标过于坚决而过度急切地追逐,这固然不是好事;但忘记最初的想法而迷失方向,未尝是可喜的。
下雨是发生在过去的事情。不仅如此,许多的美好都如雨丝般转瞬即逝。当我尝试记录下不愿错失的景色,我发现,画会褪色,胶卷会淡去,记忆会模糊,只有文字,凝练着画的博大,胶卷的精准以及记忆的梦幻。因此我喜欢文字,我正是因此才从开始写下文字。
路或长或短,别忘记不时找找原点的位置。那样,大概就不会迷路了吧。
ps: start:dash是缪斯的一首曲子,标志着这个组合的开始。牢记初心的她们,成就了九色的奇迹,也曾拉着我的手走过了高三最艰难的时候。虽然三天前缪斯已经解散,但十年或者五十年后,我还会自豪地自称ller。毕竟,那也是梦开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