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1602年,李贽在狱中以剃刀自刎,死后被称为牺牲自我。这一评论不能不使人感到怀疑,李贽的著作不容于当时而屡被官方禁止,而是仰慕他的人,则不顾禁令而不断加以重印。
这些著作虽然篇幅浩荡,然而并没有在在历史上开拓出一条新路,李贽并不缺乏勇气,但是通常来说,这样类型的作家如果发现了崇高的真理而愿意为之牺牲自己,他文字中会表现燃烧性自我的满足和欣快。但这些并没有出现在李贽的文章当中。
少数的评论者竟说李贽站到了下层,民众的立场上批判了剥削民主的地主阶级,这种论调自然更属于无稽。他在1580年离开姚安知府的职务以后,一直倚靠朋友中地主绅士的周忌以维持生活。而他也不觉得接受这些周记有任何不妥,这个社会容许他不耕而食,但是他从来没有提出过应当改组。
李贽是儒家的信徒。1587年以前,他已经按照儒家的伦理,完成了对家庭应尽的一切义务。次年,他即剃发为曾,时年61提罚的原因是,他的环境已经允许他抛弃呆板拘束的生活,得以寻求个性的自由发展。
理智的悲观不仅属于个人,也属于他所生活的年代。传统的政治已经凝固,类似宗教改革或文艺复兴的新生命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中越狱,社会环境把个人理智上的自由压缩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人的廉洁和诚信也只能长为灌木,不能形成丛林。
李贽于1527年出生于福建泉州,他的家族原姓林,后来改姓李,六世祖林奴是泉州的巨商。以贸易往来于波斯湾娶色木女。可能就是印度欧罗巴中的女人,在其后相当的时间内,她的祖先仍然跟混血的家庭和依兰私教的信仰者往来,一直到曾祖父一代他家庭中的国际色彩才归于消失。李贽本人则从小就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长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