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棒大联盟最有价值球员奖(MLB Most Valuable Player Award)是美国职棒大联盟的球员个人年度奖项之一。有权决定这个奖项该颁发给谁的单位在历史上换过好几次,不过从1930年代之后,都是由全美棒球记者协会所负责。
棒球运动里的“最有价值球员”,不论是在业余或者是职业界,传统上都是每年票选一次,选出这个年度在联盟里对自己所属球队贡献最大的球员。这里有一份1999年美国联盟最有价值球员奖的投票过程介绍。评审委员们采用一种称为“博达计计数法的加权投票方式。也就是每个人可以选出自己心目中的一、二、三名,每个候选人再根据所得到的各名次的票数加权计算总得分。
查莫奖(Chalmers Award,1911年至1914年)
在1910年,查莫汽车公司(Chalmers Automobile Company)决定要 各颁发一辆汽车给美联与国联里打击率最高的球员。这在美联导致一件争议的产生:进入球季的最后一天,泰·柯布和纳普·拉杰威两人并列第一。拉杰威与克里夫兰印地安人即将与圣路易布朗进行二连战。而对手圣路易布朗故意将内野防守圈加大,让拉杰威在两场比赛里用触击的方式总共击出七支一垒安打,进而赢得这项头衔。为了化解排山倒海而来的抗议,汽车公司决定两个人各发一辆汽车(至于那一年谁才是打击王,到现在还是一项争议)。
从1911年开始,查莫汽车公司觉得光看打击率对于这个奖项似乎不大足够。所以查莫奖成为第一个评断球员对球队整体的贡献度的奖项,也因此这个奖命名为“最有价值”而不是“年度最佳”。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现在。
联盟奖(1922年至1929年)
从1920年代开始,由联盟负责颁发最有价值球员奖,不过却规定每一队只有一名候选人。这也导致1922年与1923年国联的这个奖项从缺。每一位球员只能得一次联盟奖,这也导致一些奇怪的结果,例如贝比·鲁斯在1927年球季的进攻表现是联盟史上最佳,但是却不能再得一次这个奖。后来这个规定总算是取消,第一个受惠的是1929年的Rogers Hornsby。
全美棒球记者协会奖(1931年至今)
从1931年开始,最有价值球员奖由全美棒球记者协会负责评审与颁发。
在1956年,大联盟第一次颁发赛扬奖给全联盟最好的投手(1967年之后才变成两个联盟各选一名)。此后,一般认为最有价值球员奖应该是属于其他球员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投手已经有专属的赛扬奖了;第二个则是投手不像其他球员,能够每天都出赛,所以对球队来说,“价值”较低。不过偶尔还是会有投手赢得这个奖项,而且现行的规则也规定投手也可列入候选名单。1971年之后,只有七名投手获得最有价值球员奖。最后一位是2014年的克莱顿·克萧,他也获得该年度国联的赛扬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