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
夏冲不爱说话,冷漠、孤僻、高傲,他看不上别人,总是一个人在街上晃荡。他莹莹孑立,对世界绝望,跟世上的一切闹别扭,我一度怀疑他在哪一章里要去轻生 。当然,男主角不会轻易挂掉。这种鹤立鸡群的性格与生俱来,打记事起,他就凭空在躯壳外生了一层自我驱动自我生长的战衣。
他的战衣是无数根羽毛,闪烁着靛蓝色的锋芒,如刺猬的钢针具有金属般的质感,只要有人靠近就马上竖起来。他的脾气如充满了氮气的气球,一直攀升,到某个高度轰然爆炸。他总是令人无法亲近。
生活沉闷,无边无际。直到遇见戚敏,冰化了,花开了,风来了,草岑岑的疯长。他闻到爆米花的腻甜,一股滚滚的真气从脚底涌泉直直的通到头顶百会,他燥热、不安,没来由的在这个夏夜里辗转难眠。他感到欢乐、痛苦、温柔、忐忑、胆怯,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异样感受。他开始跟她敞开心扉,聊自己聊家庭聊自己对于世界的浅薄认识,像是重生一样。
那时候她就是他的全部。所有的年少时朦胧的感情都是一样的,这样的年纪,芝麻粒大小的事儿也是大过天。何况,这白衣飘飘的年代,他们贪婪的体验着人生中第一次朦胧的爱情。第一次牵手和接吻,第一次解开女生胸前的衬衣扣子,第一次两个人抱着一起睡着。单纯,简洁,无邪的如同一片阳光下的绿叶。
这本小说应该算是青春的回忆吧。想起类似的题材——冯唐的《春风十里不如你》,韩寒的《三重门》,甚至琼瑶阿姨的《窗外》。都是追忆似水年华,追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代。那段久久的遥远的后来在脑中反复重播的无法遗忘的青春。
他的初恋就像是短暂开放又迅速枯萎的花,仅仅维持了一个冲动的夏天,好像他的名字夏虫一样。他不解风情、青春叛逆,自卑又自负,不能包容美丽贤惠的戚敏,任何不如意的事儿都可以大吵一通。他们像所有那时的情侣一样,肆意的吵闹,互不认输,轻易说分手。
于是再见就是七年后。
夏冲为了逃避,想要重新融入学校的氛围。但仍与周边格格不入,依旧茫然,孤独。
我看见一个小孩儿在烈日下玩儿命狂奔,不管不顾,仿似这个世界遗失了他。他跑过上体育课的操场,他穿过向远方无休止延伸的铁道,经过一成不变的每天上学路过的熟悉又陌生的街道,跑过1980年代风云变幻的城市,掠过冷漠的穿着绿色衣服的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人群,跌倒在路边的泥沟里,不顾伤痛爬起来继续跑。他跑过风跑过雨,路过高耸入云的烟囱,越过荒野,在麦浪涌动的潮流中奋力奔跑,迈开的双腿在夕阳的余光下形成那个时代的剪影。
这本小说是李海鹏的自述,关于童年到现在的追忆。他叙说自己的童年青年,事无巨细的回忆每一个细节。虽然杂碎,故事也不精彩,架构也觉得怪,还好他有绝佳的文笔,流畅丰满美妙所以读来不算枯燥。有趣是谈不上的,只是文字好。难怪豆瓣里的毛利不客气地评论说,这是一本文笔不错的流水帐。开始的前几十页看的有点厌烦,打算扔掉。刚好坐车回家,在憋闷的火车里,无所事事又捧起这本书继续读,一头就钻进了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过去。
作为和作者差不多年纪的人,他写的那些故事和情景也是我的回忆,一件件一桩桩一个个都是如此熟悉。火车匡剌匡剌向前,我也好像回到昨天,看到那个悲伤忧郁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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