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科技局 赵思晗)
湖南湘西州11名领导干部党校轮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4人被免职;云南省剑川县多名“一把手”党校培训期间“组团”外出饮酒,24人被处理;青海6名正厅级干部顶风作案,党校学习期间连喝7瓶白酒,致一人死亡……今年以来,多地多地党员干部因在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而被通报。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有党纪。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面对新征程上的新挑战新考验,广大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必须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以身作则,带头实践,做遵纪守法的领头雁。
党员干部要当好信念坚定“赤诚人”。心有所信,方能行远。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不断加强思想淬炼,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守住个人内心,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永远保持敬畏戒惧,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炼就金刚不坏之身,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要当好法律法规“明白人”。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法律法规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法治明白人,学法知法,方能明权利、晓义务,做事三思而后行,时刻把法装于心、规于行,补足法治信仰上的“氧气”,做到对宪法法律的权威坚信不疑、念念不忘,对宪法法律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杜绝法治上的“缺氧”。
党员干部要当好遵纪守法“引路人”。党员干部身为人民的领头羊,更要带头遵纪守法,给全国人民⼀个明确的态度:任何人都要遵纪守法,法律红线不可僭越,法律权威不可挑战,所有的言行都离不开法律的“紧箍咒”。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做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征程上,只有党员干部当好“赤诚人”、“明白人”和“引路人”,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引领,带头遵纪守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形成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中华民族“复兴号”巍巍巨轮乘风破浪、愈行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