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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热衷于浪漫旅行的朋友,被电梯里的旅游海报所吸引,那是一张从酒店房间打开天窗、仰望璀璨星空的图片,于是她拉了老公去了那里。
回来后,我问她感受。她说,“路太远了还很不好走,开车快四个小时才到达酒店。然后当地蚊子又特别多,根本不敢打开天窗。老公还笑我,这就是你所说的浪漫星空酒店啊?”
“那......美丽的星空呢?”我问。
“还是有很多星星的,不过不像海报中那样唯美。”她给我看手机里的照片,微光闪耀,比城市还是多了好多星星。
刚过去的暑假,微信朋友圈旅行展美照刷屏,我也被那些美图轻易俘虏。看了海边的蓝天、棕榈树和银色沙滩,我就想去海南;看了《云水谣》电影的拍摄地,我就想去鼓浪屿;看到别人吃的牛肉火锅,我就想去潮州。
这些亮彩的图片,有一种力量,使我们理解力受挫,并完全丧失其自由意志。
而一次开销巨大,超出经济承受能力的旅程的起因可能仅仅只是因为瞥见了一张摄影图片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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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旅行中我们发现,除了美丽的美好镜头,旅行还有许多无聊和乏味:
我们得提前赶到火车站,与一群陌生人挤来挤去;下了车,得坐公交、地铁或是排队等出租车,去到酒店;晚上要睡在陌生的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一路还要忍受糟糕的天气、奇怪的食物、不适的身体、陌生人的鄙视、防不胜防的收费陷阱......
《旅行的艺术》讲了德埃桑迪斯公爵的故事。一天清早,他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想到伦敦旅行的意愿。他开始读狄更斯的小说、看《伦敦旅行指南》、去附近英国人聚集的酒吧、收拾行装买了车票准备出发。
而就在伦敦梦想行将变为现实时,德埃桑迪斯公爵忽地变得疲乏和厌倦起来:
“既然一个人能坐在椅子上优哉游哉捧书漫游,又何苦要真的出行?难道他不已置身伦敦了吗?在荷兰,伦敦的气味、天气、市民、食物,甚至伦敦餐馆里的刀叉餐具不都已在自己的周遭吗?如果真到了伦敦,除了新的失望,还能期待什么?”
结果是他付了账单、回到了他的家。
旅行时我们才发现,实际旅行的体验奇怪而平淡,并且充满了各种琐碎、不快、痛苦的细节,甚至全然不及在画作展厅里浏览一个下午来得兴奋。
难道旅行根本就是一个悖论,或是一个谎言?
最好的旅行竟不如呆在家里,一边悠闲地翻着英国航空公司用圣经纸印刷的世界航班时刻表,一边在想象的国度里飞翔、遨游?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旅行呢?《旅行的艺术》给我们了一些思考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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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福楼拜一直向往东方旅行。他发现埃及文化能坦然接受生活的双重性:粪便—心智,生—死,纯洁—性欲,疯狂—理智。那里一头驴可以休闲地在餐厅拉屎,一个男人在餐馆的一角撒尿,对此他乐于接受。就福楼拜而言,对东方的凝视能帮助他从自己的生活环境中解脱出来,暂时将那种富足却委琐的生活以及世俗的思维定势抛于脑后。
1799年夏天,一位名叫亚历山大·冯·洪堡的29岁德国人,踏上南美洲探险的旅程。他沿着南美洲北部的海岸线和南美洲内陆,行进了15000公里,一路上采集了1600个植物样本,并发现了600个新品种。他重新绘制了南美洲的地图,首次发现离开地球两极越远、磁场就越弱。洪堡无论旅行到南美什么地方,目的都是明确的,即:发掘事实,验以证之。
诗人威廉·华兹华斯1770年生于“湖区”北方边缘的一个小镇——科克茅斯。他生命的大部分时间在“湖区”旅行度过。他自称“童年中有一半的时光是在山野中奔跑嬉戏”。诗人说,大自然中的各种现象,包括小鸟、小溪、水仙和绵羊,都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们能矫正和治疗城市人倍感困顿的心灵。
旅行的意义或许在于我们的好奇心和赋予它的目的,只有像福楼拜那样把东方的旅行作为思想的解脱、像洪堡那样把南美的旅行视为验证科学的良机、或像华兹华斯那样把大自然的湖区旅行当成矫正城市心灵的良药,旅行才能充满趣味、充满幸福、充满意义。
但我们大多数人的旅行,只是随波逐流、任性前往,我们还没有积累足够的好奇心、明确的目的和具备所需要的接受能力就迫不及待地去观光,从而造成时机错误。
正如缺乏一条链子将珠子串成项链一样,我们旅行中所接纳的新讯息会变得毫无价值,并且散乱无章,这样的旅行只能是走马观花、不留下任何有意义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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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的艺术,也许是找到旅行的“美”,形成自己内心的“凝固时间点”。
很多地方,我们去过了,但却只是走马观花,或者不以为意;然而,它们之中,偶尔也会有几个地方非常特别,给我们强烈的震撼,迫着我们去注意它们。这些地方共有着一种特质,可以用“美”这个笼统的字来概括。
在与美邂逅的那一刻,我们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就是一种握住它不放的渴望:将它占为己有,并使它成为自己生命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我们有一种迫切地表达的欲望:“我曾在这里,我看见了它,它对我很重要。”
我们在大自然中所见到的景象可能永远留在我们一生的记忆中,每当它们进入我们的意识中,便能与我们眼前困境形成对比,给予我们慰藉。而这些体验就是“凝固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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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找到旅行中的美呢?《旅行的艺术》告诉我们:
我们须像画家兼作家约翰·罗斯金那样放慢脚步,敏感于视觉世界里最细小的特征。罗斯金曾心满意足地盯着地毯上的方形图案和不同的颜色,仔细研究原木地板上的木节,或是细数对面房舍的砖块数目;他坐在马车里慢慢地旅行,一天从不超过50英里,并且每隔几英里就停下来观赏景色,甚至对每一棵树都保持至少10分钟的敏锐。
“我们在旅行时,如果我们放弃每小时走100英里,从从容容地行进,我们或许会变得健康些、快乐些或明智些。世界之大,远超过我们的眼界可以容纳的范围,不管人们走得多慢;走得快,他们也不会看到更多。真正珍贵的东西是所思和所见,不是速度。子弹飞得太快并不是好事;一个人,如果他的确是个人,走慢点也并无害处;因为他的辉煌根本不在于行走,而在于亲身体验。”
罗斯金鼓励我们用绘画去理解美。即使一个人没有天赋,他仍可以去绘画,因为绘画可以教我们去观察,不是走马观花地看,而是关注。在用我们的手再创造眼前景物的过程中,我们似乎自然而然地从一个以松散的方式观察美的位置转向了另一个位置,在这个位置上,我们可以获得对美的组成部分的深刻理解,继而获得关于美的更深刻的记忆。
另一种找到美的方法是写作。罗斯金不仅鼓励我们在旅行的时候作画,同时他觉得我们应该写。写作就是用文字画画,同样可以巩固我们对于美的印象。当我们用更丰富的心理语言描述美景,如“松树的站立是辛苦的,然而这样钢铁般的意志,使得旁边的岩石都甘拜下风、自叹弗如——岩石与松树相比显得脆弱、无力,而且很不协调。松树呈现出一种深沉的生命力,沉浸在高傲中,不以单调为苦”,我们就更加接近了对所爱之物“美”的理解。
我们还要警惕照相机的陷阱,诚然照相机使我们轻易地记录下眼前的美景,但是它模糊了观看和注视、观看与拥有之间的区别,它还可能使我们意欲获得美的努力显得多余。“美”在我们记忆中留多久是依赖于我们领悟它的用心的程度,轻易按下的快门只能给我们留下无数再也不会翻看的文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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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的艺术》短短半年就销售了40万册,作者阿兰·德波顿(Alain de Botton)被誉为“英国文坛奇葩”的才子,他的作品还有小说《爱情笔记》、《爱上浪漫》、《亲吻与诉说》及散文作品《拥抱逝水年华》、《哲学的慰藉》。
《旅行的艺术》不是游记散文也不是导游手册,更像是一本关于旅行的人物传记、一本关于生命思考的哲学书籍,它只是给我们提供了各种名人关于旅行的思考,读过之后并没有明确的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自己的答案。
每个人都是人生的旅行家,你的旅行艺术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