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至7日,八寨社区以考察的名义组织部分社区干部、村小组干部和干部家属、村民等80人到景区旅游,并用社区集体资金报销旅游费用共计99865元;2019年9月,金牛镇仁和村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家属12人以外出考察、学习名义,变相到景区景点旅游,支出景区门票费、住宿费、车辆油费及过路费、餐饮费16307元......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的典型问题。
近年来,虽然随着纠治“四风”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有效遏制了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但依然有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借培训、考察等名义搞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这反应了一方面还是有部分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作祟、思想觉悟不高、纪律规矩意识淡漠等;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财务制度等制度上的漏洞。
针对这些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督查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住漏洞。一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清醒,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我警醒、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时刻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永葆政治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此外还要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二是要加强多部门合作堵塞漏洞。纪检监察机关要和财务、审计等多部门进行协同合作,严查部分党员干部报销公款旅游费用等问题,并且要督促相关部门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三是统筹监督力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观察员制度,确保隐形变异问题被及时发现、有效处理。从人民群众中筛选出一定数量的观察员,并公布监督电话,对隐蔽性问题进行监督。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身作则,不能以身试法,要对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