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简书,应该是两个月前,兴致勃勃地写了50天应该。
满腔热血,凌云壮志。最后没有抵住“标题党”阅读量冲击。
我恨,更气。
认真踏实,却顶不过一句“标题”。
于是我放弃了,放弃的很理所当然。
过了一个多周,这次简书是实体书了。摸着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兴致勃勃。
这个书名让我想起了,遇到简书的初衷,我想写一些东西,留给自己。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忘了这句话,所以放弃了一段时间。
这点我承认,我是没有坚持。
也许想一口吃个大胖子,也许是想就这样吧。
我不能就这样,我要慢慢变好。纵使这个阶段很漫长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