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新闻说房产证要改为不动产登记证的新闻,遂发了一条关于婚姻和财产的状态。不料一石激起千层浪,掀起了我朋友圈中难得一见的小高潮。没有任何人点赞,大家都在评论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开了。
我的朋友圈原文:
以后不要争房产证上写谁名字啦,改用不动产证啦!婚前买房没出钱,写了名字也没有用,婚后买的房,就算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共有财产。
我想问,是不是只要出了钱的证据,没写名字的婚前房也算共有财产呢?或者婚后一方独自出资买的房,算夫妻共有还是独立财产?
提的问题不重要,但大家对婚姻和财产的话题都很关心。大多数人,还是秉持着很有爱的观点:
有人认为两夫妻之间,没必要争;
有人提出,大家结婚买房,又不是为了离婚分家产,倘若真是为了分家产,那为何结婚呢?
还有人觉得,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毕竟是为爱结婚。
有人则调侃说,不婚保平安。
这个话题有一点现实,有一点沉重,评论里,大家算是聚在一起聊了聊人生。
婚姻和财产的关系,说好处理也好处理,说难处理也难处理,最终赌的还是人品:
跟你结婚的这个对象,能不能跟你过一辈子?万一不能过一辈子,能不能好聚好散?
婚前财产公证,为处理婚姻和财产的关系处理问题提供了一条高效可行的解决方案,可是在我国的文化背景下,真正去做公证的人还是很少,大家普遍都觉得,做这个公证伤感情。
很多时候,我们对爱的理解,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然两个人相爱结婚,那么财产也就不分你我。
结婚的时候,这个很好接受。既然决定结婚,肯定不会抱着离婚的打算。
但命运总喜欢开玩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一朝春尽红颜老……总之就是,真爱也有劳燕分飞的时候。
人品这个东西,在关系好的时候看不出来;关系差的时候,格外显眼。
不是每对离婚的怨偶都能“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很多时候,就会陷入非常难看的财产争夺。昔日你侬我侬,耳鬓厮磨;到了要离婚的节骨眼上,张牙舞爪,无所不用其极。
更坏的是,还真有人因为离婚发了财的。你们看邓文迪。这种例子的出现,毫无疑问会激励更多离婚人士去争一争家产。
话题又回到婚前财产上来。说到底,许多人执着于房子,实际上是害怕未来的变数。况且很多情况下,执着于房子的大部分都不是结婚双方,而是双方长辈亲友。他们跟儿女晚辈的配偶没有感情基础,只能通过财产或者家庭背景建立信任和安全感。
婚姻意味着婚姻双方不仅要处理两个人之间的问题,还要共同面对其他的问题,以及因为两个人在一起所衍生出来的问题,例如突然冒出来的前任和双方父母的不支持。
据我观察,一般两个人在一起,双方父母对自家小孩的对象特别满意的很少,十对里面有一对就很不错了。
情感驱使,大多数父母都会高估自己的小孩,低估别人家的小孩。
现实问题,孩子很满意的对象,往往家长不怎么满意;但是家长很满意的对象,孩子一般不感兴趣。
其实也很好理解,孩子因为感情而满意,家长因为条件而满意,对一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掺杂感情因素,这些评价又往往带着有色眼镜。
我们期待联结又恐惧联结。
打算结婚的时候,我们总不会抱着离婚的心思,总会想跟对方好好过一辈子。我们认可了对方,相互认定对方就是那个对的人。
可谁又能保证十年之后的事呢?
婚前做个财产公证,也无伤大雅。若是感情因为这些小事伤了,那得多脆弱啊!这么脆弱的感情,是否应该重新考虑要不要结婚这个问题呢?
毕竟步入婚姻之后,就意味着两个人要面对更大的风浪,感情基础不牢实,就很容易翻船。
不过,还没影儿的问题就先不要去想,等问题来了再说。你不可能考虑好所有的问题之后才开始迈步,情况瞬息万变,很多事情你永远都考虑不清楚。
因为考虑到未来离婚分家产的风险,所以决定不结婚,这样听上去也很荒唐。
人不能因噎废食。该结婚,还是得结婚。与其担忧陷入离异纠纷,不如好好维持感情,避免在未来陷入离异的纠纷当中去。
兴许,活在当下,才是婚姻悖论中唯一的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