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封不知道收信人也不知道地址的信给你


2018.09.21 星期五

我想过很多种故事的开端。

它可以是故作轻松的诙谐,例如: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我穿了一件纯白色T恤,却在见到你的一个小时前,猝不及防地淋了两滴螺蛳粉的辣椒油在显眼位置。

当然,亦可以是俗套的浪漫,例如:那时候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有车有房,而是因为那天下午,阳光正好,你穿了一件白衬衣。

这一切,都是我在认真说给你听的。

我第一眼就留意到你了。走到靠后排的书架停下来的时候,我轻声地对十一耳语:“刚刚经过的那排座位,坐了一个穿白色T恤、蓝色衬衣的男孩子,认真看书的侧脸是真好看呀。”十一拉着我往回走,两个女孩悄摸摸地又看了你一眼,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坐下了。

看书看到一半,受不住图书馆的冷气,十一便拉我到小阳台聊几句。“除了那件衬衣,我还很喜欢他把双肩包靠着桌子放在地上而不是椅子上。”十一说韩剧男主角通常都是这样的。而十几年不看韩剧的我被吸引大概真的只是因为一件蓝色衬衣和那个只能看清轮廓的侧脸吧。

嗯就是这么…无厘头,毕竟我喜欢上EX也是因为他穿了一件灰色条纹衬衣,这是和他分开很久之后还会记起的一个细节。不同的是,我后来和闺蜜聊起你的时候说“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想大声跟你宣告我今天遇到了一个很喜欢的男孩子,如果你见到他,你一定会觉得我终于不在垃圾堆里找男人了,他真的是一个很踏实很认真的男孩子。”她笑我:“你一眼能看出来的东西可真多啊。”

我们再回去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你人已经不在座位上了,路过你的桌椅旁边的时候局促不安地瞥了一眼,桌子上的书并未合起来,那件吸睛的蓝色衬衣被你随手搭在椅背上,双肩包依然乖乖地趴在地上。我们又坐了一会也没见你回来,十一敲敲桌子提醒我说我们该走了。

和十一从图书馆出来,我一直在小声嘀咕说好像是第一次遇到一个一见倾心的男生,说起来真的如此草率,我连你的正脸都没有看到一眼,可是就是觉得就这样走掉有一些遗憾。走到门口十一回头看了我一眼说:“要不我们留张纸条给他,把你的微信号写上试一试吧?”

我当时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居然没有一丝迟疑地应下来,我觉得我应该是在等这样一句话给我一丝勇气吧。我们甚至认真分析了你应该是因为图书馆冷气太足才穿了那件衬衣,出去吃饭才把衣服脱掉了,我们要抓紧时间赶在你回来之前把小纸条放到你桌子上去才好。

第一次做这样疯狂的事,从包里翻出纸笔却不知道该写一句怎样的话才能那么恰如其分地表达心意。甚至想着写“觉得你的衬衣和书包很好看,能不能给我发一个链接?”而后又否定说万一是在实体店买的怎么办,这样写也太容易被人认定为神经病了吧。也没有太多时间细想,最后还是没有半点新意地写下一句“对你很有好感,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加一下微信吗?”写完也紧张得不敢再重复检查一遍号码有没有写错,两个人又重新跑上楼回到你座位周边。

万幸,你还没有回座位。我和十一把头埋在附近的经济学文献里,假装翻阅着。我突然之间就怂了“我不敢去塞小纸条,我害怕。”十一说:“那怎么办?我也不敢。”“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实在是紧张得不行。”我们俩大概在那排书架之中周旋了五分钟不止,最后十一问我“你真的很喜欢这个类型吗?”我说“嗯。”“那我上吧。”

十一深吸了一口气,拿起小纸条迈出了一步又缩了回来,压了压自己的帽檐又重新踏了出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小纸条夹在了你的两本书中间,然后回来拉着我的手逃一般地一路小跑出图书馆。我们俩在广场里笑得直不起腰,像是两个做了坏事的小女孩一样,哦,和《七月与安生》里七月和安生一起拉响下课铃之后逃跑的那个画面像极了。

而后等待你回复的时间倒是也没有过分漫长。两点的时候揣测着你应该回到图书馆看到纸条了吧,可能是想看完书以后再处理这桩小意外吧。五点的时候记起来图书馆要关门了你应该要回家了吧。微信提醒每响起来一次我的心就跟着提起来一次,打开发现是别人的消息之后就在心底开玩笑地调侃“哈喽大家今天可以暂时不给我发消息了吗真是烦人呐”。当然,一直到睡前也没有等到通讯录那一栏红色的1。原本以为我终于能够以女主的亲身经历来写一个真实甜腻的偶像剧剧本,没想到我还是盲目乐观了。

我有太多理由可以安慰自己你为什么没有加我微信了。你有女朋友了。你误以为那是无聊小孩的恶作剧。你压根就没有看到那张夹在你书里的纸条。或者真的像我死党开玩笑吐槽我说“就是因为你字太丑啦”……

略微有些可笑的是,我居然当天晚上梦到了这件事,醒来之后自己都很是震惊,半开玩笑闹着跟十一哭诉道“为什么他不加我微信呢为什么呢?哼错过我真是他人生的一大憾事呢。”

这件事远比我想象中后劲要大。可是我很理智地告诉自己“与其说我有多喜欢你,还不如说我有多喜欢勇敢的自己。”我难过的并不是没有认识你,而是难得做一件疯疯癫癫没头没脑的事,不甘心自己二十多年攒起来的勇气一股脑挥洒到海面的时候,一点涟漪也未曾激起。

2018.10.05 星期五

我在日记本上写“这是一个来了图书馆没有偶遇想要遇到的人之后立马就想要回家的上午。”

如果有人问起我那天去图书馆有几分是单纯地为了找个安静的地方看书,有几分是抱着偶遇你的希望去的其实我也答不上来。

只是,一年有365天,图书馆有五层楼十来个阅览室,每个阅览室有成百上千个座位。而且,对于我这样一个相处了半个月还会认错人的重症脸盲症患者来说,我不得不承认哪怕你现在从我身边走过,我都可能会认不出来你吧。

可是生活呀,还是有偶像剧的那一面的。不过还是想偷偷告诉你,偶像剧的背后我还是偷偷做了功课的。

第一次遇到你的那天是周五,并且不是任何国家法定节假日,那你应该不是正在上课的学生,也不是周末双休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族。路过你桌椅旁边时瞥的一眼,也没看清桌子上摊开的是本什么书,只是大概看到是黑白的底色有一些淡蓝色的重点标记,像是什么考试资料用书。如果你是正在准备什么考试的话,应该是会经常去图书馆的吧。而且我有一种莫名的笃定,如果你规律地去图书馆,你应该每次坐的座位都是在同一个区域。

我大概就是凭借着这种有点可怕又有点可笑的推理能力坐在了上次你坐的那一带(其实事实也可能是我根本也不能像个疯子一样每层楼每个座位去开启实时搜索和监控)。确认了没有疑似你的身影,找了一个人最少的大桌子,安安静静地看了一会书,在日记本上写“这是一个来了图书馆没有偶遇想要遇到的人之后立马就想要回家的上午”,之后就靠在桌子上趴了下来。

醒来的时候揉了揉眼睛,一抬头便看见了坐在我斜对面的男生,穿着一件薄外套,里面是一件条纹衬衣,真的…好像…是你。这是什么狗血情节,也太浪漫了吧。我要收回我是脸盲那一句话,事实证明哪怕你之前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的正脸,你再见到他的时候脑子里还是会自动链接上,那是我第一次感应到“引力”这个词。我迟疑的是我不相信小说里的情节会真实发生,我不相信这个小到算不清的概率会被我撞上。可是当你弯腰从放在地上的双肩包里找出来书本的时候,我确定了,我没有认错人,也没有在做梦。

等你回复的那天晚上,我跟十一聊起过“哼如果我下次遇到他我一定要冲上去问他‘你为什么不加我微信’”,可是你知道的,这种话都是逞一时之快罢了,谁会料想到我真的会再次遇见你啊。

当下有一件事我想得很清楚,那就是如果我什么也不做,我在以后回想起这一段经历的时候,一定会后悔很多年。我开始在心底设想应该怎么样和你开口说第一句话才自然,是应该走过去蹲在你身边小声和你聊两句还是应该等着你什么时候起身走到外面的时候跟出去再跟你解释,我都不敢。

我们那张八人的大桌子上除了我和你,我身边还坐了两个男孩子。对,没有其他人。对,他们俩认识。对,他们俩一起起身去吃中饭了。对,如果这个时候我还无动于衷我就更加没有勇气在其他人眼皮子底下有任何小动作了。

我还是没有敢抬起头和你说一个字,默默地撕了日记本的一页。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周五中午有在图书馆收到一张小纸条吗?”

我小心翼翼地把纸条叠好,放在手边,又装作若无其事地翻了几页手里的书,天知道光是那两页我就花了半小时反复看了两遍才看进去讲了些什么。

有个声音在催促我“再不把纸条递出去,同桌的其他人就回来了。”于是我脑子一热,便把纸条朝你的方向推了过去,我拿起水杯佯装要去装热水,起身去茶水间,还是看到你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抬头看了一眼我。

我在茶水间还故意磨蹭了几分钟,估摸着你应该回复好了把纸条放回我桌子上了。意外的是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你还在写,我有些紧张又有些好笑,想着你是要长篇大论还是觉得很难回复我。当然是后者,你把纸条推过来。

“哦,是你啊。我有喜欢的人了,所以没加微信,谢谢。”

(这个理由倒是并没有出乎意料。不过,说是喜欢的人,应该就不是女朋友吧。)

“嗯,是我呀,没想到今天又遇到了你。有喜欢的人也没有关系啊,就当认识个普通朋友嘛。所以现在还是不方便加微信吗?”

“真的不太方便,抱歉啊。不过谢谢你的好意,你真的好勇敢啊。”

(我当下应该是有在心底翻你一个白眼的吧。谁要你夸我勇敢啊,我只想认识一下你而已啊。)

“上次我是已经离开图书馆了,又折回来放的纸条。我也害怕得不行,应该这辈子也不会有第二次了吧。如果实在不方便那也不为难你了,继续看书吧。”

“女生这么勇敢会遇上对的人的。只是我这个人比较一根筋。祝你好运咯。”

然后我把纸条叠好夹进了日记本里。同桌的两个男生也刚好回来,我们都重新拿起书,和他们离开前一样。铅笔在纸上沙沙摩擦的声音,十月的阳光投在桌上斑驳的树影,心底忽明忽暗的烟火,这一幕恍惚让我回想起十几岁的时候和喜欢的人在课堂上传纸条的时光。

忘了告诉你,我有多开心我一眼看中的这个人,是一个字写得很好看,字里行间都很有礼貌,有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就很坚定拒绝所有其他可能性的人。

还有,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向来勇敢的女孩子,甚至大多数时候我都胆小懦弱得不行,这是第一次应该也很难会再有第二次。不论是要把那股莫名而来的勇气归咎于中蛊入魔还是其他,都要谢谢你,因为你,在那个周五,我做了我喜欢的自己。

如果一生会写成一本书,这个画面一定会是一副插画。如果一生会拍成一部电影,这个画面一定会出现在片头曲里。你说我一点都不难过吗?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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