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们,这世上真有禽兽!

“我在珠峰上,被人强暴了2次。”

最近,一位女士发布了性侵举报帖,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也为该女士招惹来很多非议。

事情的起因,是女士发起了一段说走就走的旅行。

旅途中女士在青年旅社认识了三位同行的好友,其中男性A是搞自由摄影的。

女士与A拼车去了珠峰大本营,一路A一直开令女士不适的玩笑,A还屡次摸女士的手,都被女士拒绝了。

到凌晨三点,结束当天行程后,两人回到了住处。女士休息后,A又趁虚而入,来到女士身边,试图抱着女士。

而女士因为高原反应加上整晚没有睡,状态非常不好,意识迷离中没有做出大幅度反抗,之后A就变本加厉疯狂抚摸她的胸部和下体。

直到当A性侵了女士时,她才猛然清醒,立即穿上衣服推门跑了出去。

由于女孩觉得自己当时没有反抗,事后再去找A理论有些理亏,索性就没有报警,可这却给了A第二次侵犯她的机会。

这一次,女士只是想找A要回身份证,终止旅行,可是表面答应的A却趁着女士找上门来后,不顾她的哀求和反抗,再次强奸了她。

这一次,女生终于下定决心报警。

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由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很多现场证据已经无法取得,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最终决定不予立案。

女士在网络上整理出这份详实的事情经过,为的是引起更多人的注意,让热爱旅行的“驴友”避雷,可是,正因为女生的勇敢揭露,反而给她遭来了二次伤害。

太阳底下无新事,看多了受害者遭性侵后反倒因为自己不是“完美受害人”所以被网友指指点点,抬不起头,反倒是施害者正大光明地成了舆论中的透明人。

就像这次的珠峰女士,因为她没有在被开玩笑后立即选择独自旅行,因为她没有第一时间推开男性,于是很多人便有了“话柄”:

“你没反抗,你就是很享受。”

“被性侵了还不报警,恐怕也是经过你同意的吧。”

无论是发生什么恶性事件,总会有人在评论中说出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言辞。

确实,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当一个人受到性侵时,要么会反抗,要么会逃跑,否则她就是默许了一切的发生。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况且珠峰上的女士还因为高原反应身体不适,她第一次遭受性侵的时候,没有及时反抗,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就成了有些人认为她默认伤害发生的证据?

就好像很多时候,发生了性侵案,旁观者都习惯在受害者身上找问题:“你穿得那么少,不强奸你强奸谁?”

那些被性侵过的受害者,后来都经历了什么?

大部分遭遇性侵的受害者,都会因创伤后应激障碍,影响正常的生活。

承受着这样的心理压力,那些勇敢去报案的受害者,冒着一遍遍逼迫自己回想起最想删除的黑暗记忆的风险,也要揭露罪恶,难道不是一种天大的勇气?

而他们愿意发声,独自承受了第二次的心理创伤,目的也很纯粹,只是为了清除社会上的一个隐患,保护其他人免受伤害罢了。

只有施暴者要为性侵和强奸负责,而性侵的受害人是无罪的,更不是该受到指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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