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第六十五章 书信

      第六十五章 书信


      方晓走后的第一个周四,一凡从报社实习回来,推开宿舍楼门的时候,传达室的老刘叫住他:“一凡,有你的信。”老刘从柜台上拿起一个牛皮纸信封递过来。信封不大,边角有一点皱,地址是北京的一个报社宿舍。他接过来,没有当场拆,夹进书包里上了楼。回到宿舍,在床边坐下来,把信放在桌面上,看了几秒才撕开封口。

      信纸是横格纸,折了两折,边角裁得很齐。展开来,字迹比平时潦草一些,像是赶着写的,又像是写的时候手在微微发抖:

      “凡:我到了。宿舍八个人,上下铺,我睡上铺,床板很硬,铺了两层褥子还是硌腰。暖气还没烧,晚上冷,穿两件毛衣睡觉,有时候半夜冻醒,会想起你宿舍那盆茉莉。我走的时候它还有两朵花苞,你替我看看,开了没有。

      今天去实习单位报到,穿过两条胡同才找到门,街边有人在放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很好听,我站在那儿听完了才走。你听过这首歌吗?我们学校广播站放过一次,我当时走在操场边上,听见那句‘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步子慢了一下,想到的不是月亮,是你低头吃面时耳尖微微泛红的样子。

      我回来的时候路过一家书店,门口贴着一张手写的海报,说顾城的诗集到了,我进去翻了翻,有一首很短的诗,叫《一代人》,就两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抄下来了,放在信里,你读读。

      你最近在写什么稿子?夜里写稿的时候,有没有听见风吹过窗外那棵槐树的声音?窗外的路灯和我们学校里的是不是同一种黄色?

      凡,我想你了。不是偶尔想,是每天。

      吻你,晓。”

      “吻你”两个字上印着唇痕。

      一凡把这封信从头到尾读了三遍,然后伸手摸到抽屉最里面,翻出一颗话梅糖。浅棕色包装纸,边角已经有些皱,是方晓走之前偷偷塞进他外套口袋里的。他握在手心里,没有拆开,放回抽屉里,用那本旧《诗经》压住。然后他拿起笔,开始写回信。

      回信他写到半夜。信纸铺开在桌面上,窗外那棵槐树的影子落在纸页的边缘,他写得很慢:“晓:茉莉还没开。两朵花苞还在,其中一朵的边上透出一点白,像是快了。我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眼,像是替你先去看看它愿意打开的时辰。

      你说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我听过,学校广播站有一次放完这首歌,我走在操场边上,心里想的是:如果月亮真的能代表一个人的心,它今晚应该要亮到北京去的。

      你抄的那首诗我读了三遍,把那张纸夹在了书桌的玻璃板下面,每天低头都能看见。你说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我看见的是你用那双眼睛替我找到了一束光。

      省城下雨了,不大,细密的,打在窗外的槐树上,像是有人在很远的地方翻一本很薄的书。

      我在省城一切都好,棉衣够厚,每天晚上烧一壶水。你那边冷就多买一双厚袜子,别冻着脚。

      吻你,凡。”

      他把信装进信封的时候,在信封背面用铅笔画了一朵很小的花苞,和她窗台上那盆茉莉的花苞一样,边缘泛白,还没开。第二天一早他去邮局把信寄了出去,回来的时候经过传达室,老刘说:“又寄信?上周那封才走。”一凡说:“嗯。寄了。”

      第二个周四,信准时到了。一样的牛皮纸信封,一样的横格纸,字迹比上一封稳了一些,像是她已经在北京落下了脚:“凡:你的信我收到了,你说的那盆茉莉有一朵快要开了,我读到的时候心里动了一下,像是那朵花苞隔着这么远碰了碰我胸口。你下次给它浇水的时候,替我跟它说一声,说我回来的时候带北京的土给它换盆。省城的土它待久了,也该换换口味了。

      北京这些天下雪了。很小的雪,落在地上就化了,但落在手心里能看见六角形。我接了一片,走了一整条街都没化,最后我用嘴唇碰了一下,是凉的,但凉得不扎人,像你冬天的手指。我想起你手总是凉的,我帮你暖过,暖了好一会儿才变温。你那种凉不是冰,是那种需要一个人慢慢焐才能化开的温度。

      你上次说每天晚上烧一壶水,我忽然想到,你的手应该比在省城的时候暖和了一些。那等我回去的时候,我用我的手给你暖手。

      你最近在看什么书?我在这边借了一本《中国现代文学史》,翻到‘朦胧诗’那一节,又读了一遍北岛的《回答》,读到‘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你坐在桂花树底下读诗的样子。你的背挺得很直,像一棵刚被风扶正的树。

      凡,你相信一个人可以通过信纸感受到另一个人的温度吗?我相信了。每次拆开你信封的时候,纸是凉的,但读完之后,我的手指是暖的。

      想你,吻你,晓。”

      “吻你”两个字上有了泪痕。

      一凡读完信之后,在桌边坐了很久。他没有立刻回信,先站起来走到窗台前。那盆茉莉还在,叶子绿着,花苞比上次鼓了一些,边缘已经泛白,快要开了。他伸手碰了一下那朵花苞,指腹停在那里,像是在用自己的温度替它做最后的校对。然后他回到桌前,拿起笔:“晓:你说你相信可以通过信纸感受到另一个人的温度。我也相信了。因为你的信每次到的时候都是凉的,但读完的时候,我的手指是温的。

      你问我在听什么歌,我在听成方圆的《昨日重现》,就是你说的那首,磁带我已经在省城找到了,放了一遍,听到‘once more’的时候我按下暂停键,把那句词留在半空中。‘once more’的那个‘more’,比别的词多了一截拖音,像是正在用它的余长替我们量好下一次见面的间隔。

      食堂今天做了白菜炖粉条,我在窗口排队的时候,想起你以前在食堂把红烧肉夹到我碗里的样子。你那时候说‘我让你吃你就吃’,现在你不在,没有人给我夹肉了。我自己学会了夹,但总觉得味道不一样,像是同一个调料里少了一截你握过勺柄时留下的余温。

      等你回来,我不需要再自己夹了。我会把碗推到你面前,看着你把那块肉放进我碗里,让它重新变成原来的温度。你的信上周四到的,我当晚就回了。我在想,你用多久读完我的回信,我就在省城用多久等你的下一封——把时差兑成你读信的速度,然后顺着它走完剩下的那几天。

      爱你的凡。”

      第三个周四,信里夹了一张叠好的纸。一凡拆开的时候,发现是方晓画的一张简笔画:一棵树、两条并排的影子、一条弯曲的小路。画的下方用极轻的笔迹写着一句话:“这条路还没走完,但我知道你会来。”一凡把那张画看了很久。他认出了那棵树的形状,是桂花树,树干微微向左倾斜,和她第一次约他见面时站着的那一棵一模一样。

      他的回信写得很慢,像是怕写快了会漏掉什么:“晓:你画的那棵树我认出来了,是桂花树。树干微微向左倾斜,和你第一次约我见面时站着的那一棵一模一样。你还记得它的形状。

      我已经很久没有去那棵桂花树下面坐过了。你不在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像是坐在一段已经走完的路的旧址上,等着它重新长出岔口。

      那条路还没走完,你说的没错。我会沿着你画的那条路走完它,走到你站在终点等我的那个位置。

      你要替我留着那盏路灯,让它比别的路灯多亮一会儿,好让我走到它下面的时候,还能看见你低头踢石子的样子。

      永远爱你的凡。”

      第四个周四的信里,方晓写得比之前都长。信纸用了两张,字迹密集,像是攒了一肚子的话终于找到了出口:“亲爱的凡,今天北京又下雪了,比上次大。我走在路上,忽然很想让你也走在这条街上。不是让你来看我,是让你走一走我每天走过的路,那些胡同、那些落满梧桐叶的街角,那家每天都亮着灯的包子铺。你不用做什么,就走在我旁边,像以前从图书馆走回宿舍那段路一样,不说话也行。

      我有时候梦见我们还在学校,你坐在我对面,低头翻书,偶尔抬头看我一眼。你什么都没说,但你的眼睛在说:‘我在这里。’我醒了之后躺了很久,在黑暗里把你那个眼神重新过了一遍。

      北京的生活比我想象的忙,但每天回到宿舍,坐在桌边给你写信的时候,是我最安静的时候。我不着急写完,因为写完了这封信,我又要等七天才能看到你的回信。七天。我数着日子过。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四是我一周里最期待的一天。

      凡,我想过了。我不想毕业之后回省城,我想留下来考研。北京这边有一所学校,我打听过了,新闻系不错。你愿不愿意一起考?你要是也来北京,我们就不用再写信了。每天都能见面,每天都能在食堂一起吃饭,每天都能在图书馆占靠窗的位置。我想了一下那个画面,觉得那是我想过的未来里最好的一个。

      你考不考?你不用现在回答我,你想想。但我希望你会说好。

        爱你的晓。”

        一凡把这封信读了四遍。读第四遍的时候,他拿起笔,在信纸的空白处写了一行字,是写给自己的:“她会走得更远,我要跟上去。”然后他铺开信纸,开始写回信:“亲爱的晓:你说你想留在北京考研。我想过了,不用等到下一周再回答你。我现在就告诉你:我考。你选学校,我跟着。你定专业,我陪读。你在北京站接我的时候,我说过‘我来了’,那不是一句结束的话。那句话后面还有一句:‘我来了,就不打算走了。’

      我在省城把考研的书先翻一遍,替你占好座位。等你实习结束回来,我们一起去北京。你把那条空街再走一遍给我看,我也把自己放进你画过的那条弯曲的小路里,跟着你的脚印,一步一步走到北京。

        晓,我回答完了。你收到了吗?

      爱你的凡。”

      第五个周四,方晓的回信里夹了一张照片。照片不大,黑白的,边缘有些模糊。她站在北京站前的广场上,穿着那件深蓝色棉大衣,围巾绕了好几圈,脸冻得有些红,身后是一排人潮。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着一行字:“亲爱的凡,我在这儿等你。你下车的时候,我会站在这个位置。别走错了。”

      一凡把照片翻过来,看了很久她身后的那排人潮和广场上的地面,想象自己从出站口走出来的时候,会先看见她那件深蓝色棉大衣,然后是她的围巾,然后是她冻得发红的颧骨。他把照片夹进那本《诗经》里,夹在《击鼓》那一页。他合上书,在灯下坐了一会儿,然后拿起笔:“亲爱的晓:照片收到了。我把它夹进了《诗经》里,和那朵桂花放在一起。你在北京站前站着的那条线,我在省城已经用目光走过了。

      我说过我会去北京,不是等你回来的时候再说一遍,是我正在把省城到北京的那条路走成你能看懂的形状。每个周四我都收到你的信,每个周末我都把回信寄出去。那些信已经替我们铺好了一条路,等我们真的走在上面的时候,它不会再摇晃了。

      你说你在北京站等我,别走错。我不会走错的。你站在那个位置,我一眼就能看见你。你说的那条路,我走了很久了,不是用脚,是用这几个月攒下的信纸,沿着折痕和写错的字,一步步量到你的站台底下。等我站到你面前的时候,我不会再说‘我来了’,我会说‘路我走完了,现在轮到你带我走了’。永远爱你的凡。”

      十二月十五号,一凡坐火车去了北京。他提前到了北京站,走出出站口的时候,人群里一眼就看见了她——裹着那件深蓝色棉大衣,围巾绕了好几圈,脸冻得有些红,站在她照片里站过的那个位置。她看见他了。她没有挥手,没有跑过来。她站在那里,像是在等他把那段他们已经走了很久的路,走完最后几步。

      他走到她面前,两个人在北京站的广场上站定。风从站台那边吹过来,把她的围巾吹起来又落下。她看着他,先开口说了一句:“你来了。”

      一凡看着她,没有说“我来了”。他说的是:“路我走完了。你说过你等我的,我等到了自己走到你面前的那一步。现在你可以带我走了。”

      方晓没有接话。她伸手碰了一下他的手指,然后握住了。她握得很紧,像是怕一松手他就会消失在人群里。她开口的时候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很清楚:“那走吧。北京站后面有一条街,路灯比别处亮。我带你走一趟。”一凡跟着她走进了北京站后面那条街。路灯已经亮了,橘黄色的光在雪地上铺了一层。他走在她旁边,觉得这条路他已经走过了,不是用脚,是用信纸,用那叠夹在《诗经》里的银杏叶和桂花,用那些在灯下一笔一划写下来的夜晚。现在他终于走到了这条路上,脚下的雪嘎吱作响,他第一次觉得,那条弯曲的小路,终于被他自己走直了。他握紧她的手,没有松开,等着她带他走完整条街。她低头笑了一下,没有接话,但她的手指在他掌心里蜷了一下,像是替一段他还不确定该如何解读的句子,先画上了一个省略号。不是在等他补全,是在告诉他,后面的路她还没想好名字,但方向已经定了。她侧过头看了他一眼,路灯的光落在她冻红的颧骨上,像一朵刚被风翻到正面还没来得及折叠的桂花,正沿着他们走过的路面,替他把剩下的句子铺向她还没有想好名字的下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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