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的最疯狂的“粉丝” 杨丽娟的父亲投海自杀了,留下的遗书上写着“刘德华,你以为你是谁······”
这是个玄妙的提问。这个提问之所以玄妙,就在于其实大多数人是不敢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的。为什么?因为,它触及到了深藏在每个人灵魂中的禁忌,这个禁忌就是;“我怎么知道我存在”?如果,我并不能靠“自我”确定自我之存在与否,那么,从外部世界去请来一位他者充当存在的“自我”,就势不可免了。所以,如果把那份遗书翻译成更加本质的提问方式就是:“自我,你以为刘德华是谁”?
倾家荡产地追星如果在常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话,那么把自己对商品的判断力毫无保留地交给某个明星代言人如郭德刚者流就不被认为是什么反常现象了。但这真的就那么正常吗?倾家荡产只为和明星私下见上一面与把自己的健康义无返顾地交给电视上某个明星担保人之间的差异到底有多远?
其实,无论把自己的存在意义无条件交给刘德华,还是把自己作出购物决定的主权交给郭德刚,他们遭遇的问题有着同一个本质,就是“我何以存在”?“谁给予了我以存在”?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重新审视一下人类人格成长的过程。
当婴儿感到周围的世界是可以背叛他/她的时候,“我何以存在”的问题就浮出了水面。不过婴儿很快为自己找到了自己存在的理由,就是当他/她站在镜子跟前的时候,发现镜子里的形象是可控的,那个形象不是一个随时会背叛自己的异物,它就是自己。在这一刻,“自我”的意识产生了,镜像给予了人一个自我。
镜像是个不断转换的“能指”,镜像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不断地被指派给人所遇到的一切可控的形象,换言之,任何可控的东西将被人从外部世界抓进来构建自我。这时,那个被抓进来的外部形象不再仅仅是个客体,而成了主体之一部分。
这一过程就好象一个婴儿在诉求母亲的在场的过程中,发现能够始终不“背叛”自己的不是真正的母亲,而只能是被自己用来代表母亲的玩具或被画出来的母亲形象,而此时用来代表母亲的玩具或被画出来的母亲形象就不再是一个纯粹客观的东西了,对玩具或绘画的操控变成了婴儿的自我得以存在的一个充足的理由。换句话说,脱离了对玩具和绘画的操控,婴儿的自我就消失了。
伴随着婴儿的成长,通过抓取外部形象来构建自我的过程也在逐步地升级,这个形象逐步地在走向社会化。也就是说,从玩具向社会符号转变。此时赋予自我以存在感的不再是婴儿时期的玩具,而变成了成年人的某种社会身份。能指的链条就此逐渐地滑向了远离原始镜像———幼儿玩具的地方,人开始从社会身份中去获得自我的存在感,这就是人成长的过程。
但这一过程并非能在每一个人身上顺利地展开。在一些人身上,能指链条的滑动停留在了某个阶段。这些人因此被那些在这一阶段构建自己的自我的镜像给困住了,再也走不出来。
当然,其表现形式是多样的,有着高明与拙劣、富有创造性与僵化之分。比如,有些被青春期的自我镜像给迷惑住的人终其一身都以少年反叛者的姿态挑战权威,其中少数人甚至借此树立了自己被社会所接受的自我形象,如李敖者类。这类人借着“升华作用”为自己找到了在这种困局中最具建设性的解决方式。而另一些这类人士恐怕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可悲地成了一个来自外部世界的自我镜像的牺牲品。
杨丽娟的案例就是发生在这么一种人身上的状况的最为极端的代表。在她身上发生的事与其说是对“华仔”的疯狂痴迷,不如说“华仔”这一被她内化了形象在给予她存在感的同时,也掠夺了她的“主人性”。
由于她父母的溺爱,窒息了她走向外部世界并进入一个社会象征体系的原动力,这让她更安于在一个自我封闭的镜像关系中体验着自己的存在。久而久之,她再也没法分辨自我与她所抓取的“华仔”这一形象的边界了,“华仔”这一形象成了她获得自我的存在感的唯一确据。这一幻想中的形象甚至获得了自己的“生命”,就象吸血鬼般把她的自我“吸”出了原来自我所处的位置,以至于她渐渐地只能够从远离自己的地方来体验自我了。
在这一过程中,溺爱所起的作用是很关键的。在一个非独生子女的家庭中,每个子女为争取到自己存在的位置必须向兄弟姐妹和父母付出自己,这让他们能很顺利地进入到一个人际关系的良性循环中。但对于独生子女而言,付出自己是不必要的,这就让他们在进入一个人际关系的良性循环的过程中遭遇到了极大的阻碍,他们就象一枚不能进入流通的假币,整日沉浸在孤芳自赏的幻觉之中,直到被一个幻想出来的理想自我给彻底地吞吃掉。
当然,外部形象对人的主体性的掠夺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候,人丢失的主体性所流下的空洞也会反过来对自己所自居的镜像展开疯狂地报复。一些案例表明,有时,“粉丝”也会谋杀他们所极度崇拜的偶像。也就是说,一个完全通过他者才能被体验的自我有时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消灭那个夺去了自我的他者,从而完成对他者的彻底自居。而到了这时,这一无意识心理过程会以“被迫害妄想”的方式占据人的意识,并借以促成这一彻底自居的实现。当主体性之“掠夺战”到了这种程度,也就是这个人该收到“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书的时候了。
无论是生命个体的主体性全然被外部形象所掠夺,还是生命个体通过“谋杀”外部形象来夺回主体性,都是一种人格发展的幼稚病的体现。可悲的是,在人类的身上,这种幼稚病是那么地根深蒂固!它既可能发生在一个个体身上,甚至也回发生在一个民族、一种文明的身上。当然这超出本文的论述范围,就不作深入讨论了。
我不知道杨丽娟最终将放弃“华仔”而重新建构自我形象,还是谋杀“华仔”而争夺自我形象,我只希望,当人们把自己的购物的决断权交给某个产品代言人如郭德刚者类的时候;当人们痴迷于一种宗教或商业行为而把自我完全交托给某个宗教人士或商业组织的时候,会意识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和发生在杨丽娟身上的事并无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