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吃过西红柿吧?西红柿酸酸甜甜的,可以生着吃,也可以做菜吃。那我问问你,你觉得,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呢?
这个问题并没有标准答案,西红柿既可以当蔬菜吃,又可以当水果吃。不过,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有人曾经为西红柿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大吵了一架,还闹到了法院。这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就跟你说一说这场官司。
事情是这样的。1883年,美国规定了一项法律,进口蔬菜要收税,而进口水果不用收税。也就是说进口蔬菜的商人,要给国家交一笔钱,而进口水果就不用额外交钱了。
这么一来,有几个进口西红柿的商人,想要钻法律的空子。他们灵机一动想:西红柿不是跟水果差不多吗?为什么要我们交钱呢?
1887年,这几个商人就到法院去,把收税的官儿给告了。他们说:“我们买的是西红柿,是水果,收税官不应该收我们的钱!”收税官当然是反击回去:“西红柿就是蔬菜啊,我收钱是没错的!”
你看,各说各的理。那他们各自有什么理由呢?
商人说西红柿是水果的理由是,根据字典,西红柿是“果实”,英文的“果实”和“水果”都是一个词“fruit”,f-r-u-i-t,所以西红柿应该当成水果来看待。
收税官说西红柿是蔬菜,他的理由是,根据字典,有些“果实”是可以作为“蔬菜”的,比如说豌豆、茄子,虽然是植物的果实,但你总不能说茄子是水果吧?
两边吵来吵去,法官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案子,听得也是糊里糊涂的。这场官司扯皮了整整六年。直到1893年,法庭才做出裁决。判决的结果是,西红柿是蔬菜。这是因为,虽然西红柿是果实,但人们一般把它炒了、煮了吃,所以它应该算是蔬菜,不是水果。
法官还说,做生意的时候用的词儿,比如说“西红柿”,应该用它普通的意思,而不是特殊的意思。一般来说,“西红柿”是蔬菜的意思,那就应该当它是蔬菜。所以,这场官司最后的结果就是,进口西红柿的商人输了。
现在你知道了吧,西红柿既可以当水果,也可以当蔬菜,不过一百多年前的美国,进口西红柿的商人为了不交税,和收税官打了场官司,法院最后判定西红柿是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