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若认为第一审法院审理时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应当将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本题需要判断ABCD有哪些选项违反了诉讼程序。
AC项,若第一审程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不受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因此A项说“未在开庭10日前向郭某送达起诉书副本”,C项说“公诉人没有对被告人进行发问”,都不属于程序违法,二审法院不得以此为由将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AC不当选。
B项,稍有难度。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似乎B项没有违反程序,但是,题干中说“判处郭某有期徒刑4年”。简易程序,确实可以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但需要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对被告人可能判处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因此,本题的简易程序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因此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B当选。
D项,应公开审理但未公开审理,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