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 永葆清廉本色书写乡村振兴答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有力的制度保障,为乡村振兴基层队伍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深入领会《规定》精神,在政治自觉、作风锤炼、使命践行三个层面持续用力,共同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筑牢政治意识之基,在深学细悟中校准思想坐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政治素养是乡村干部的立身之本,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地生根。农村基层干部身处乡村振兴的“主阵地”,面对“本领恐慌”“能力短板”等问题,亟需强化理论武装。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把学习《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修常炼、常悟常进,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刻把握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精髓,在纷繁复杂的基层工作中保持战略定力。要警惕“小节无害”的麻痹思想,杜绝“人情往来”的温水煮蛙,始终牢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让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基层热土生根发芽。

绷紧纪律作风之弦,在自省自律中永葆清廉本色。“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资金项目密集投放,工程招标、补贴发放、土地流转等领域廉洁风险凸显。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对照《规定》定期开展"政治体检",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变种,拒绝“材料出政绩”的浮夸作风,破除“层层加码”的机械执行。要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守住权力边界,让“三清三正”成为新时代基层干部的鲜明标识,以清风正气护航乡村振兴各项事业。

强化实干担当之责,在为民造福中彰显初心使命。“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需要农村基层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来绘就。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把《规定》要求融入产业发展、生态治理、民生改善全链条,既当廉洁规范的践行者,又做改革创新的推动者。在矛盾化解中展现智慧,在项目攻坚中体现担当,在群众工作中传递温度,让乡村振兴的每项举措都经得起时间考验,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农民,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乡村振兴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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