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深爱,越卑微。这几个字用在龙啸云身上,再合适不过。
无论读多少遍《小李飞刀》,我对龙啸云的感觉,从来都不曾生气愤怒,也不曾鄙视轻蔑。有的只是悲叹。
一个出场时光明磊落、一身正气的侠客,自遇上爱情后,硬是把自己活成了一个阴险狡诈、卑鄙无耻,过得憋屈、死得窝囊的卑鄙小人、伪君子。
深爱的女人在自己的心目中,是一个天仙,是一个绝世完美的圣女。自从看到她的那一眼,自己光彩的人生瞬间黯然失色,自己高尚的人格瞬间变得卑微。
用了一辈子的努力,努力做一个完美的男人,努力做一个人人敬仰的男人,只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凡,只为了证明自己能配得上她。
为了讨好一个人,他努力争取全世界。
而对于那份乞求来的爱情,对于那个别人施舍给自己的女人,对于自己内心那无时无刻、无边无际的卑微,面对所有这一切,龙啸云活得面目全非,活得处心积虑。
我本侠客,奈何情深?只为了满腔的爱,只为了深爱的人,我出卖了全世界,也出卖了自己。
龙啸云的一生只做了两件事:拼命想要逃离李寻欢的阴影,拼命想要抓牢林诗音的爱情。
当然,这两件事,他都没做成功,不然他也不至于真的拼上了性命。
这样更悲惨,他用尽一生的时间,最后也拼上了性命,想要做的两件事,竟然没有成功一件。
人都是这样,总喜欢给自己设定各种各样的目标,以为自己很行,以为自己什么都可以,直到最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不切实际,那么的无能为力。
不知道龙啸云临死前,有没有想过自己的那两件事,又有没有后悔过———这辈子遇上了李寻欢,爱上了林诗音?
龙啸云出场时是个浪子,一个浪子侠客。他在李寻欢重伤不支时,以一柄银枪活挑了“外关三凶”之一的大凶卜霸,救了李寻欢的性命,又尽心治愈了他的伤势,一路护送他回家。
从此,龙啸云不但是李寻欢的恩人,也成了他最好的朋友。也就是从此,龙啸云的整个命运都改变了,他不再是一个浪子,他从此住进了李寻欢的家里;他不再孤单,他有了李寻欢这么一个好朋友;他也不再寂寞,他爱上了李寻欢的未婚妻林诗音。
他本是浪子侠客,本是跟李寻欢意气相投、惺惺相惜,两个人又都年轻,所以自然把酒言欢,诉不完的衷肠。所以,他住进了李寻欢的家里,然后他就遇上了林诗音。
从来都不曾听说过、不曾询问过、不曾想到过、也不曾感觉到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关系。只是看到林诗音以后,再也没有了一点察言观色,一下子陷入爱情,一切发生得那么突兀,那么盲目。
龙啸云就是这么突然地爱上了林诗音,突然一个铁铮铮的汉子为情所困,突然一条大汉就这么因相思病倒了,突然就去求好朋友李寻欢将“表妹”许配给他……
爱情就是这么地令人盲目。一旦爱上了一个人,你就像失掉了双眼,失掉了双耳,失掉了所有的五官,失掉了其他任何的感觉,甚至失掉了灵魂。
更何况,一个年轻的浪子侠客,一个从未经历爱情的男人,哪里会想到那么多呢?就像阿飞,也不是一样的情况吗?
自从爱上了林诗音,龙啸云的命运从此就大转变,李寻欢的命运也从此大转变,林诗音的命运也跟着大转变,三个当事人的关系开始错综复杂,开始毫无头绪,也开始猜疑微妙起来。
龙啸云间接拆掉了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婚姻,间接逼走了李寻欢,间接赢得了爱人林诗音,也间接获得了李寻欢的所有家产。
直到多年后,他才终于明白,当初自以为的完美爱情,自以为的完美爱人,原来是这么“得来”的,是这么“赢得”的。
一个男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躺在枕边的女人,心里一直装着别的男人了。
原来所谓的完美爱情和爱人,只不过都是假象。只是得到爱情的躯壳,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灵魂;只是得到爱人的人,却从来没得到过她的心。
自己的好朋友李寻欢为了成全自己,牺牲了那么多,放弃了那么多,甘愿承受那么多,他那么高尚,那么伟大,那么义气,而自己呢?
相比起他的高尚,他的伟大,他的义气,显得自己自私、自利、无耻、不义,简直就是一个小人,自己还算是个什么侠客呢?自己还算是个男人吗?
本来自己在爱人林诗音面前,已经卑微到地了。而好朋友李寻欢越伟大,越对自己深情厚谊,自己就越渺小,越抬不起头来。
龙啸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一切都晚了,木已成舟,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做人了。在李寻欢面前抬不起头,在知情人面前抬不起头,甚至在林诗音面前也无地自容。
可是,他爱林诗音,爱得深刻,爱得发狂,只是爱她,爱一个人又有什么错呢?
错的是人!
首先错的是自己,自己横刀夺爱,抢走了好朋友的未婚妻,自己对不起好朋友,自己也对不起江湖侠义,对不起做人的原则,甚至对不起自己的自尊心。
所以,龙啸云加倍努力,加倍爱林诗音,加倍对林诗音好,加倍钻营。名望、权力、地位、财富,他觉得有了这些,他可以找回他的自尊心,找回他的底气,可以赢得林诗音对他发自内心的爱意,也可以弥补他在李寻欢面前的渺小。
其次错的是李寻欢,他一开始就应该说明清楚他和林诗音的关系,他不应该如此成全自己,结果却使自己陷于不义,他更不应该从此再出现在他和林诗音的生活中,甚至生命里。
所以,当李寻欢十年后从关外又突然回来,突然站在龙啸云的面前,龙啸云的心里充满着的不是惊喜,而是嫉妒,是害怕,是怨恨,是发现自己苦心钻营了十年依然渺小如尘埃,是恐惧爱了十年的妻子会忽然某天消失在自己的生命里。
“你既已走了,为什么又要回来?”这句话,不仅是林诗音的心声,更是龙啸云的心声。既然赶不走,最好的办法,便是杀之。
朋友和爱情,孰轻孰重,谁能说得清?谁能掂量?谁又能从容面对呢?
可是功夫不如人,而且直接杀之更怕失掉妻子的心,所以就机关算计,各种骗局,阴险狡诈、卑鄙无耻的手段花招使尽。
所有人都认为他忘恩负义,一心除掉他的好朋友,其实他心里清楚,他只是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为了守住自己的爱人林诗音,为了逃离李寻欢带给他的阴影,也为了疗愈自己受伤已久的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心。
深沉的爱情,使他变成了卑鄙小人。一个小人,结交的只能是小人,能被其利用的也只能是小人,而小人,做大事怎么能成功呢?
所以尽管龙啸云费尽心思,还是没能杀掉李寻欢。
既然小人不可靠,依靠小人成不了事,龙啸云就想到了利用大人物,利用大人物胡不归胡疯子,和大人物“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但是,被爱情冲昏了头的龙啸云从来都没想过,一个小人怎么能利用得了大人物呢?
所以,大人物胡疯子恶心他、鄙视他,上官金虹更是羞辱他、仇视他,并命令手下看到他,一经确认身份,不可多说一句话,立即杀之。
龙啸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利用别人的结果,竟弄巧成拙,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直到龙啸云看到爱人林诗音为了去救李寻欢而偷偷离开家,儿子也偷偷尾随离开了家,龙啸云才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有多尴尬,才明白了面对眼前的结果,面对自己苦苦奋斗、维持的家的分崩离析,自己有多无能为力。
家,为什么追逐名利权势?为什么一定要杀掉李寻欢?为什么用心守护爱情?为什么因讨好爱人放纵儿子?……
不就是为了能受得住自己的爱人和儿子吗!?不就是为了维持这个家吗!?
如今爱人走了,儿子也走了,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这个空荡荡的家。
他的家———昔日的李园,如今的兴云庄。这个他曾认为人生最成功、最得意的地方,这个他又认识到人生最失败、最悲催的地方。
也许当初自己本不应该进这个庄园,当初自己不应该接受这个庄园,当初不应该住进就不走了,当初更不应该认为自己已经真正拥有了这个庄园———就像认为自己已经真正拥有了个“家”。
拥有?多可笑的一个词,多让人自误的一个词!
十几年的心血,十几年的经营,最后,他真正拥有了什么?
做朋友,失败了,因为他对自己的好朋友两面三刀,一心要置好朋友于死地;做丈夫,他失败了,因为他的爱人一直不愿做他的妻子,一直以来深爱的却是自己一心要杀死的好朋友李寻欢;做父亲,他又失败了,因为他的儿子也不愿做自己的儿子,竟也愿意做自己一心要杀死的好朋友李寻欢的儿子。
儿子,那个自己从小溺爱放纵的独生子,却不愿意做自己的儿子,不愿意自己是他的父亲。
一个父亲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失掉子女的敬重,活成子女鄙夷的模样。想想真让人心酸!
他半生拼命想要逃离李寻欢的阴影,结果不但自己没能逃离,连自己的爱人和儿子竟也深陷其中;他拼命想要抓牢爱人林诗音的爱情,结果她竟要背着自己、背弃家庭去找李寻欢;他苦心钻营的名利权势,到最后在别人眼里竟然都是笑话,自己在别人眼里是更是一名不值,只被当做一个不入流的无耻之徒,欲杀之而后快。
看到这种局面,龙啸云终于意识到了,他没能做成一个好丈夫,没能做成一个好父亲,也没能做成一个好朋友,更没能做成一个有权势的大好人。
龙啸云终于意识到了,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自己这个人活着本就是多余的!
龙啸云也终于意识到了,他欠好朋友李寻欢实在太多,他也欠自己实在太多。
现在,他只能用血,用自己的血和生命,清洗一切羞辱、一切仇恨,只能用自己不光彩的血和生命去偿还李寻欢,去偿还妻子和儿子,去偿还所有人了。
没有呼声,没有呻吟,只有血,箭一般自他的喉管流出来。他的喉管被刺穿,他倒下了,他瞪着杀死他的那十八个黄衣打手,他死不瞑目!
他是来献宝的,他身上带着的是武林至宝《怜花宝鉴》。可是,他连对方的面也见不上。
别人只把他当做垃圾。所以,别人把他身上的至宝,也当作垃圾。
龙啸云追求的权势多可笑,龙啸云追求的声名多可笑!只有追求的那份爱情,是那么凝重!
最后,龙啸云的尸体,和他要献的至宝,一起被黄衣打手用一套很简单、也很特别的方法处理了,消失了。
龙啸云短暂的一生也结束了。
龙啸云,这一生,干净地来,卑贱地去;为了爱情,拼尽半生,拼尽生命……
只是,一声叹息!
读《小李飞刀》系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