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梅的同事反映,罗梅失踪前曾对他们聊过,李文华在半年前曾借了她五万块钱炒股票,说三个月后连本带利还她。
为此李文华还向罗梅写过一张借条,4月份以来,罗梅曾多次找李文华要钱,但李文华至今未还。
五月二十三日,吴达队长对李文华的住处进行搜查,并没有发现借条。
吴达经过多方调查证实,罗梅和李文华系同乡关系,并一同从老家调到西京市工作。两人先后离婚,但都没有再婚,两人的居住地方需十多分钟路程,平时往来密切。
罗梅没有轻生迹象。其自杀,被拐或意外出走不归的理由和条件不充分。
吴达根据掌握的情况,决定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应该围绕李文华展开。
李立和蔡澜两名刑侦员马不停蹄,顺线追踪,深入群众和有关单位展开细致的走访,初步掌据和查实了李文华作案的嫌疑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