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我喜欢上了跑步,顺着小区那条路向下走,来到一条蜿蜒的河旁边,河的一端连接着的是繁华的宜昌城区,而另一边择恰恰相反,繁密的野草,消迹的人烟,彻彻底底的还未开发,空旷的道路肆意发挥,一时半刻是看不见一辆过往的车的。
晨跑与夜跑看似是难以选择,在我看来却并没有多少悬念,无论你起的多么早,总有一群热衷锻炼的大爷大妈占满来往的道路,轻轻晃动的蒲扇,满头银丝,清晨第一滴露水在翠绿的叶子上摇摇欲坠,哗的一下,摔开万丈金光。这是沉暮的年代,这是夏天的气息。
为什么要跑步? 起初是没有目的地,为了说服日复一日的坚持,我也逐渐拥有了许多理由,我喜欢跑完后那种虚脱的感觉,什么都不用想,什么却都在运转,顺着河一直跑啊跑,河的尽头是什么,河没有尽头,亦或许我没法发现,我曾在路途中听到一阵欢快的吉他音乐,曲子听着很熟悉却说不上名字,那是从一间破旧的小厂房中传来的,斑驳的砖瓦,断裂的栏杆,我无从了解声音的来源,是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 还是饱经风霜的中年男人? 他一定很有故事......突如其来的狗吠打断了我的思维,刺耳的声音划破天际,我只好悻悻地继续迈着我的步子,屋檐的灯光有些昏暗,他是不是应该修理一下?
所谓跑步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大抵浓缩成一个,那就是变强壮,诚然,小时候肥胖这个问题苦恼了我很久,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也逐渐释怀,恰恰相反,这是父母给予很好的先天条件,只要将这一身好无作用的肉转换成强大自己的肌肉,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面目并且还能够热爱它。”那么这样的做的前提是什么,拥有看见不公时微不足道敢言改变的能力与底气,我们看看最近发生的新闻,“卖瓜小贩提醒女士注意小偷,被小偷纠集同伙殴打,捅至肺叶当场死亡” “公交地铁上的电车之狼”.....倘使我与他们交换位置,我能否具有提醒的勇气,我相信我有,那么问题来了,随之而来的报复承受得起吗,这种人一般囊括了中国底层人民的一切劣根性,欺软怕硬,游手好闲,废物一个,却只会干这些勾当,虽然看起来没有直接的联系,但面对这样的人,强健的体魄是必要的,跑步锻炼这样看来就成了必要的要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