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六年,李贽出生在福建泉州的一个商人家庭。他的祖上几代都从事航海贸易,曾祖父之前,家族在泉州和波斯湾之间跑船,和色目人通婚,有人信过伊斯兰教。到他父亲这一辈,家道已经没落。父亲李钟秀只是个秀才,靠开馆教书维持生计,生了五男三女,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李贽六岁那年,母亲去世了。父亲忙着教书糊口,没有太多工夫管他。他后来回忆自己的童年,用了八个字:“自幼倔强难化。”还补了一句:“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
一个没有母亲管束的孩子,在泉州那种商贾云集、多元文化混杂的环境里长大,早早学会了一件事:不信。不信神,不信道,不信佛,最不信的,是那些板着脸讲道理的人。
十二岁那年,他写了一篇文章,叫《老农老圃论》。《论语》里有一个故事,樊迟向孔子请教怎么种庄稼,孔子说“吾不如老农”;又问怎么种菜,孔子说“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去之后,孔子在背后说了一句:“小人哉,樊须也。”——樊迟这个人,格局太小了,问什么种地种菜。
李贽读了这段,觉得不对。他在文章里把孔子挖苦了一番:种地种菜怎么了?没有老农老圃,你吃什么?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写文章讽刺孔子。这篇文章在乡里传开了,同学们都佩服他。但佩服归佩服,没有人觉得这会有什么后果。那时候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孩子一辈子都在做同一件事:把大家觉得天经地义的东西翻过来看一眼。
李贽二十六岁中了举人。以举人的身份,他谋到了一份官职。此后二十多年,他先后做过河南辉县的教谕、南京和北京的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
这些官,级别低,俸禄薄,事情杂。李贽干得并不开心,但也没有别的路可走。他要养家,要糊口,要活下去。
最让他难受的一件事,发生在嘉靖四十三年。那一年,他接到消息,祖父去世了。按规矩,他必须回乡守制。但他连路费都凑不齐,只好先把妻子和女儿安置在河南辉县,买了几亩薄地让她们耕种,自己一个人赶回泉州。
他走后,河南大旱。那几亩薄田几乎绝收。他的两个女儿,因为饥饿和疾病,先后死去。等李贽再见到妻子的时候,妻子告诉他,两个女儿已经不在了。
李贽后来很少提起这件事。但他后来写过一个句子,大意是说:一个人连自己的孩子都养不活,还谈什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句话看起来是在说别人,其实是在说他自己。
万历五年,五十一岁的李贽被任命为云南姚安知府。
姚安在云南的西部,偏远,贫瘠,汉夷杂居。李贽去了。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升堂问案,而是走到街上,看老百姓怎么过日子。他发现当地的水利年久失修,就组织人修渠;发现学堂荒废,就拨款重建;发现一些陈规陋习压得百姓喘不过气,就一个一个地废除。他在姚安待了三年,“一切持简易,任自然,务以德化人”。离任的时候,百姓拦在路边不让他走,“车马不能前进”。他走的时候,身上只有几件破衣服,几箱书。
但也是在这三年里,他做了一个决定:辞官。
辞官的理由,他后来在给朋友的信里写过。他说自己“年逼耳顺,体素羸弱”,身体不好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受不了官场了。不是受不了某个人,是受不了那种“每天做的事跟自己想的事完全不是一回事”的活法。
万历八年,他离开姚安。他没有回泉州,而是去了湖北黄安,投奔他的朋友耿定理。
黄安耿家,是当时湖广一带的学术中心。耿定理和他的哥哥耿定向都是理学家,主张“格物即求仁”,讲究的是修身养性、存天理灭人欲。李贽住进耿家之后,和耿定向的冲突很快就爆发了。
冲突的核心,是两个问题:孔子说的话,是不是永远对的?人的欲望,是不是必须被“灭”掉?
李贽的回答是:孔子不是神。《论语》不过是他的学生记下来的一些片段,“无头无尾”,很多话是针对当时的具体情况说的,时代变了,那些话就不能照搬了。至于人的欲望,他说得更直接:
“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
穿衣吃饭就是天理。除了穿衣吃饭,没有别的天理。
这句话在今天听起来稀松平常,但在万历年间,它等于把程朱理学的地基抽掉了一块。理学说“存天理,灭人欲”,天理在人欲的对立面;李贽说,天理就在人欲里面。你饿了要吃饭,冷了要穿衣,这就是天理。天理不是高高在上的东西,天理就在你的身体里。
耿定向受不了了。在他看来,李贽这些话是“惑乱人心”。一个理学家和一个“异端”住在一个屋檐下,每天都在吵架。耿定向论辩不过李贽,但他在官场上有势力。万历十二年,耿定理去世,李贽失去了在耿家唯一的庇护。他搬出了耿家,去了麻城。
麻城在湖北东部,龙潭湖畔有一座破旧的芝佛院。李贽搬进去,把它当成了自己的书房和讲堂。他在芝佛院住了十二年,写了《焚书》《藏书》,也收了弟子——其中有男人,也有女人。
收女弟子,在万历年间是一件比骂孔子更招人恨的事。当时的规矩,女人不该出门读书,更不该跟一个男人“讲学论道”。李贽不管。他在芝佛院开讲,来的女人坐在下院,男人坐在上院,中间隔一道屏风。他讲的内容很简单:你们也是人,你们也有心,有心就可以想问题,想问题就不必管别人怎么说。
他的学生里有一个叫梅澹然的女子,出身麻城梅家,丈夫早死,守寡在家。她跟着李贽读书,写信向他请教问题。李贽回信叫她“澹然师”——澹然老师。一个男人叫一个女人“老师”,在那个年代,是极其罕见的。
但正是这些事,给李贽招来了最猛烈的攻击。万历十八年,《焚书》在麻城刻印。书里收了李贽和耿定向论战的书信,还有他批评道学家的文章。耿定向的门生们开始反击,说李贽“左道惑众”“引诱良家妇女”。万历二十八年,麻城的官员派人毁了芝佛院,李贽被迫离开湖北。
他去了通州,住在朋友马经纶家里。马经纶是通州的士绅,也是李贽晚年的主要资助者。李贽在马家继续读书、写作,似乎还有力气再撑几年。
但万历三十年闰二月,礼科都给事中张问达上了一道奏疏。
奏疏里列了李贽的几条罪状:说他的著作“惑乱人心”“狂诞悖戾”“大都刺谬不经”;说他“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还说他“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张问达的结论是:“将李贽解发原籍治罪”,“将李贽刊行诸书,并搜检其家未刊者,尽行烧毁”。
万历皇帝看了奏疏,批了八个字:“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然后下令:“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
锦衣卫到了通州,把李贽从马经纶家里带走。马经纶一路跟到北京,在狱外奔走呼号。李贽被关进了镇抚司狱。狱中,他像平常一样读书写诗,似乎没有把生死放在心上。审讯他的官员问他:你为什么写那些妖书?他没有回答。审讯没有结果,最后的处置不过是把他遣送原籍。
三月十五日,侍者来给他剃头。他拿了剃刀,割了自己的喉咙。
李贽临死前,写过一篇《童心说》。那是他所有文章里最著名的一篇,也是他全部思想的浓缩。
开篇第一句:“夫童心者,真心也。”童心就是真心。什么叫真心?“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
他接着说:一个人如果失去了童心,就等于失去了“真人”的资格。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的,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装的。他读的书越多,懂得的道理越多,童心丢得越干净。
然后他下了一个判断:天下的“至文”,也就是最好的文章,都是从童心里流出来的。而那些被奉为经典的《六经》《论语》《孟子》,恰恰是“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道学家拿来装门面的东西,假人藏身的地方。
这篇文章不长,但它的力量在于,它不是在讨论文学。它是在讨论人应该怎么活。李贽说的“童心”,就是他十二岁写《老农老圃论》时的那种东西:不因为别人说孔子是对的,就相信孔子是对的;不因为大家都跪着,就觉得自己也该跪着。
这种“童心”,在他活着的七十六年里,从来没有真正丢掉过。他做官的时候,不肯跟上官应酬;他辞官的时候,不肯给自己留后路;他讲学的时候,不肯把女人赶出去;他写书的时候,不肯把“异端”两个字从纸上抹掉。
他用一把剃刀结束了自己的命。剃刀本来是剃头的,头剃完,刀要收起来。但他把刀横过来,割了自己的喉咙。血淌在地上的时候,侍者问他痛不痛。他说不出话,用手蘸血写了两个字:不痛。
“不痛”这两个字,比“童心”那两个字,更接近李贽的本质。童心是理论,不痛是实践。一个七十六岁的老人,喉咙切开了,血在流,还能用手写下“不痛”。这不是不在乎死,是死这件事,在他那里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临死前没有说一句软话,没有求一次饶,没有把《焚书》烧掉。
李贽死后,朝廷下旨把他的书“尽搜烧毁,不许存留”。但书没有烧干净。他的朋友、门生、仰慕者偷偷藏了一些,《焚书》《藏书》在民间悄悄流传。到了晚明,“李氏《藏书》《焚书》,人挟一册,以为奇货”。
他的影响,一直延续到后来。公安派的袁宏道说他的文章“大快人心”“千古之至言”;金圣叹评点《水浒传》,继承的正是李贽开创的小说戏曲评点路子。他对“童心”的强调,对“真”的执着,在晚明的文学里留下了一道很深的痕迹。汤显祖写《牡丹亭》,写“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那个“情”字背后,就有李贽“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影子。四百多年后,人们还在讨论他的“启蒙”意义——有人把他比作中国的卢梭,有人说他是“走向近现代的启蒙先驱”。
但他活着的时候,没有一个“启蒙先驱”的自觉。他只是一个不肯说假话的人。一个六岁丧母、十二岁讽刺孔子、五十岁辞官、七十岁收女弟子、七十六岁割喉自尽的福建人。
他的一生,得的东西不多。官做到知府就停了,钱从来没攒下过,家庭四分五裂,四个孩子夭折,妻子跟他吃了半辈子苦。他死后,连一块像样的墓碑都没有,葬在通州的一座土坡上。
但他失去的东西,他好像从来不在意。他不在意官位,不在意名声,不在意别人叫他“异端”。他唯一在意的,是心里那点“最初一念之本心”——十二岁写《老农老圃论》时的那种东西,一直没有丢。
剃刀割下去的那一刻,他大概真的不痛。因为痛了一辈子的事情,终于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