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下地铁,在出站口,无意中看到一个男的,两条臂膀被密密麻麻的纹身占据,很不舒服的感觉,只看了一眼,胃里就往外反,我强压着恶心快步走出地铁站。
我不排斥纹身,甚至挺喜欢的,可能是那个人的纹身图案、色彩以及他肤色混合出来的效果不佳,我也挺多事儿的,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人家的纹身,他自己喜欢就好。
之前喜欢纹身,也就是从看NBA球星身上的纹身开始,本身身材超棒,运动气质再多一些,球技再好一些,怎么看怎么帅,尤其是科比,杜兰特,詹姆斯,基德,图案记不得了,反正就是很好看,黑人好像纹身更有味道,感觉鸟人安德森的纹身就太繁复了,本身他是白人,又用了好多的颜色,反差太大,看上去怪怪的,这只是我个人认为,林书豪到底是华人的血统,虽然长在美国,不会汉语,但他的纹身却刻着汉字,他长了一颗中国心,赞!
我喜欢的是那种,简简单单,面积不大的微纹身,记得好多年前,在公交上,我站在一个座位旁,扶着靠背扶手,座位上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穿着黑色的T恤,低头看手机,他的后脖颈处,一个图腾的纹身非常耀眼,简单,干净,又很酷,好帅!
去年夏天,我都有想纹点小纹身的想法,但有人说,很疼,就放弃了,我不喜欢带手链、镯子,串子之类的东西,甚至手表都带不住,夏天的时候,两条胳膊光秃秃的,刚好适合搞点微纹身,现在有喷的,也有贴的那种,不喜欢这个图案了就换别的,蛮方便的。
前阵子我和同事吃完午饭,逛街,又买了两张新纹身贴,她贴了个猫咪,我贴了个羽毛,我俩美美的逛着,还引来不少回头率,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喜欢就好。
人生不易,压力大,身心疲惫,时不时感觉生活很单调,很无趣,小喜好就像调色板,给生活里添了一抹亮色,它会缓解一些压力和疲惫。
纹身和信仰无关,和宗教无关,和别人爱不爱无关,和时尚有关,我不会走在时尚的浪尖,只是也参与了冲浪,我喜欢那种小小的微纹身,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