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到一句话:“每个人都有能力为自己生活中遇到的事百分之百负责。只有当你愿意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完全负责的时候,你才能得到选择的力量”。
这句话令我有所触动。
但在我读第一遍的时候就在想,如果不愿意负责也可以选择逃避啊。
然而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我就想起曾有书里提到:当人类遭遇危机时,会出现两种反应,打或者逃。只有那些能控制情绪,神志清明的人,才会选择打,而其他人都会选择逃。
也就是说逃并不是一种选择,而是本能反应罢了。
既然逃不是选择,什么才算是选择呢?也许正确的选择是解决问题,也就是正视自己对责任的态度。
如果将我们对待责任的态度分为10个阶段,从第1阶段“认定责任就是他人的,解决问题也是他人的”,逐步过渡到第10阶段“我创造了这个烂摊子”。
看,同一件事,责任可以是他人的,也可以是自己的;问题可以由他人解决,也可以是自己解决,甚至我们可以与问题和平共处,不用处理。
所以当我们端正了对负责的态度,就能与问题共处,百分之百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