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小红和小明是夫妻,在他们结婚期间,小明因生意需要向小张借款100万元,出具《借条》一份,仅写明小明向小张借款100万元,2020年1月1号归还,小红对此不知情,小明因生意亏损,到期无法归还100万元,小张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明和小红共同归还借款100万元。
案例2:小红和小明是夫妻,在他们结婚期间,小明因生意需要向小张借款5万元,出具《借条》一份,仅写明小明向小张借款5万元,2020年1月1号归还,小红对此不知情,小明因生意亏损,到期无法归还5万元,小张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明和小红共同归还借款100万元。
法院通常判法:
针对案例1:因借款100万元,已经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如小张不能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小红和小明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小红和小明共同向小张借款的意思表示,则小红对该笔借款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针对案例2:因借款仅有5万元,没有超出日常的生活需要,如小红不能证明这笔借款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小红对该笔借款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在面临起诉的情况下,未借款的一方应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本文将对此予以阐释。
1、针对大额借款:因为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在对方,只要对方无法举证存在上述法律第三条规定的情形,那法院将不会判决您承担责任。
2、针对小额借款:因为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在您,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如果两人在借款前已经分居,可以举证分居的情况。
(2)自己的收入情况,用于证明没有利用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必要
(3)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明细以,用于证明该笔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
(4)举证该笔借款的明确去向。
(5)如借款约定了高额利息,可以主张借款与正常生活所需明显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