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女孩十一点多给我打语音电话,我们只是偶然加了微信,成为了微信好友,电话里她的声音很委屈,问过了她的情况才知道,原来她想和男朋友分手。
现在社会,男女生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她的情况并不简单,在一个月前,女孩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纠缠到现在,从上周开始就一直赖在女孩家里不走,要求女孩返还恋爱期间男方给的红包,还有恋爱期间男方支付的费用,在女孩要求男孩离开自己家的时候,更是遭到了对方的拳打脚踢,以至于昨晚跑到楼下不敢回家,打电话问我该怎么办、男孩问她要钱该不该给。遇到这种情况,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报警,让警察介入化解这件事,态度强硬,不要拖泥带水。
步入社会之后,遇见很多因为分手而引发的纠纷,一般都是分手后,男方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给女方发的红包、买的包包等等,更有甚者,就是主张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是借款性质,要求女方返还借款。
情侣之间的转账到底能不能要回来,还是要分析该笔转账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双方热恋期间的转账往往不会写借条,且转账笔数多金额不大,这就很难判断转账的性质。
首先,转账是不是借款,关键看证据。情侣之间的借款属于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除了转账记录,还需要提供借条、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仅有转账记录,被告又否认借款事实存在,原告就存在较大的败诉可能性。
其次,情侣之间转账520元、1314元等这类特殊金额,与1000元、2000元等普通金额的转账,性质还是不同的。520谐音我爱你,1314谐音一生一世,这类数字的转账有表达爱意的含义,实务中倾向认定为情侣间的赠与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可见身边有一个律师朋友是多么重要)
那么是否特殊金额的转账就一定是赠与行为无法主张返还呢?倒也不能一概而论。存在以下几个例外情形:
一、如果情侣双方分手后对所有转账款项做了确认结算,并出具了借条等借款凭证,520等特殊含义的转账也应当认定为借款,而非赠与。
二、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特殊金额的转账,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则可能被认定为彩礼,分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返还。
三、如果是丈夫向情人转账1314元、3344元等具特定含义的金额,因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丈夫的转账行为损害了妻子对于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妻子可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情人返还全部获赠财产。
风险提示:
情侣之间借款,小额可以不计较,就当是为感情买单嘛,大额的借款还是要保留好转账记录,同时要对方出具借款凭证,确定款项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