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遇见你,记得是冬天的一个艳阳天,我们在手机上泛泛而谈之后,决定见面。那时的我多单纯,害羞得不行,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的见不熟悉,不了解的你,第一次给我的印象是,你很健谈,很斯文。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我很害羞,心中想着,此后,这个男生注定要和我纠缠不休,因为我有点心动。
人生注定要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你是如此的温柔,我沉迷于此,很久很久,以至于现在你要离开,我还不肯放手。
我向来不会爱人,那种遇见了心爱之人,低到尘埃里的喜欢,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验。我性子急,爱我行我素,身边人的宠溺让我肆无忌惮,但是我对喜欢的人,都是真心相待,也不知道人家喜不喜欢这样的方式,一股脑儿都给你,然后你看着办?
傲娇的小公举从来都是要别人当王子和骑士哒,最好天天围绕着她转,可是当某一天,骑士说,我不想和你玩了,你从此不再是我的公主,我想去看更好的风景,遇见更温柔的小公举,我慌了,哀求骑士,别走好不好,旋转木马让给你,糖果也给你,和我一起玩好不好。但是任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小公举还是那个傲娇的人儿,骨子里的东西是变不了的,她需要的是那个男生无条件的爱,享受那个男生的美好,虽然她也愿意付出,可是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为什么只有她那么恋旧呢?
要走的人啊,是永远留不住的。我想如果再早一点遇见你会是怎样,如果你认识以前的我,那么你会原谅现在的我。我是那么缺爱的一个人啊,一些些小小的温柔,就能把我留住,这样的一个小可爱,你是怎么忍心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的。
也许,现实生活与理想主义是格格不入的,我们永远都是在互相伤害,我现在认识到,我伤害你也是在宣泄对你情感,因为毫无目的,想着咱俩彼此伤害,彼此取暖。
有段时间我是特别幸福的,因为我发现我爱的你,也深深的爱着我。在哈尔滨,有那么一个人,和我想著同样的事情,怀著相似的频率,等着和我相遇。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我对你太欢喜了,以至于我害怕你不要我,我想着先离开干脆,这样在你走的时候我可以体面的面对,但是我有预见未来的本领,却被当前打败,离开你我果然还是措手不及,我低到尘埃里,却开不出洁白的花儿。
我爱你吗?我问过自己无数次,我也自我否定了无数次,不可能的,他对我那么随意,对我那么心狠,怎么可能爱上了呢?但是我确确实实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终于发现只有无目的的感情才是最刻苦铭心,最真实的。
爱情应当山盟海誓,只有专一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我爱你,你却有没有忠贞,怎么办,张爱玲那么爱胡兰成,将她的心完全托付,可是胡兰成毕竟不是专情的人,迷恋上其他人,但是张爱玲还是去找他,最终才死了心,说道,倘使我不得不离开你,不会去寻短见,也不会爱别人,我将只是自我萎谢了。我想我和这位奇女子的情感是一样的,我不想去爱人了,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了。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和你寒暄,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我无数次想着,哥有一天会不会出个校门,转角就碰到你,然后我欢欣雀跃,兴奋不已的跑过去,抱着你埋怨你终于来了~你会温柔的说,久等了小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