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封城日记》之我见
文/王芝叶
第一,日记,如果锁在自己的抽屉里,充其量就是私密,影响力就是零。但是,如果日记发表出来公之于众,它的影响力就是不可估量的。尤其是如果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那么,日记就不是日记了,它就是火药原子弹,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第二,如果你的文字想要被人阅读,哪怕只有一个读者,作者都要考虑自己的文字会对读者造成怎样的影响。是让读者从中获得什么?明白什么?学习借鉴什么?自己的文字会对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家园等等以致异域外族社会团体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不知方方女士当时想到这些没有?
第三,文学就是人学,它必须是具有教化作用的。我们作者要公之于众的文字,固然要真实,但是,不可避免的是要在真实的基础上教人积极向善向上、爱国爱家爱民族。原则是: 读者在你的文字里要获得的是正能量,从你的文字里获得生活的支柱和勇气,从你的文字里获得前进的动力和奉献的热情……否则,还是我们康健的社会提倡的文学吗?还是我们人民大众渴望的文学吗?
我想说的还很多,读者朋友,你们有什么样的想法呢?希望和大家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