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得到专栏里面的文章都提到了一个观点,价值到底是由需求决定的,这个观点一反了我们日常中的成本决定价格的认识。我们最长听到的话是现在的原料都在上涨了所以做出来的产品自然也就是贵了。我们所看到的这些现象的确是这样的,但是背后的原因就不是这样了。我们可以用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来仔细推敲下这种现象,如果是成本越高它的价格也就越高,那么购买这种产品的人会少吗?如果ta的需求跟强烈的话,自然就会选择最能满足他需求的那个价格了,如果需求没有那么强烈,自然就会选择价格低一点的产品了。就像我们在选汽车一样,有不同的牌子不同的车型也有同一个牌子不同的车型,所以汽车的不同价格就对应着不同的消费人群,每多加几万块钱就是不同的车型了。
难道真的是成本在决定的价格吗?我是需要买宝马车的,那我追求宝马车的是什么呢,追求的是质量,这个质量里面自然就包括了面子舒适度这些了。有人需要这种宝马车自然就要接受这种成本了。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要消费宝马车的能力,自然就是需求中低端车型的人就多,也就恰好是中低等的成本有了中等的价格去满足消费者了。
以上就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需求的作用的。同样个人的价值也是如此,这个世界需求什么样的人,这个人符合这个世界的需求,他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了。这样也就给我们有了一个做事做人的标准,做有用的事做有用的人。
从我现在工作所看到的,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是薄弱的。我国在法治上必定是进步的,对法律的从业者要求越来越高,人们寻求法律帮助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多,以后这个需求一定会增加的。以前在TVB看的电视剧里,家长对孩子最大的期许就是做医生或者律师。我们现在也是经历着这样的发展历程,身为一个法律的从业者无论是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出发或者是以后的职业发展来看,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在工作中注意积累案例,总结办案经验就显得相当的重要了。
自己是想到了这个需求,所以现在要做的就是开始去做怎么样才能满足到这样的需求。我不必再去找其他的发展途径了,找到了这个就出发吧,行动在当下,活就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