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在好朋友的提醒下,本打算早点睡觉的,关了手机和平板,闭上眼睛,脑子里却开始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钟妮雅。一个在我印象中,一直是白白嫩嫩,婴儿肥的女生,很经看,十指修长,不是那种瘦削霸气的修长,而是指根到指尖很均匀地由粗变细的那种,可爱的修长。
今年回学校又用起了一个多年未用的QQ号,进入空间逐条翻看两年前的动态,看到其中一条下面有钟妮雅通过朋友网给的评论。这是十多年里,我们唯一的一次算是打招呼的招呼。之前每次看到她的那条评论,也没想过点进去加她QQ号,因为觉得,也许十年的无交集就代表着完全的陌生,再加好友,反倒会显得突兀了。可是我还是挺冲动的。总有那么一刻,会回想起我们十年前一起开心地玩耍,午休时在她家偷偷看蜡笔小新的那些时光。她还是能给我那么熟悉的感觉,就似乎我们一直都是彼此心里的好朋友,只是十年没联系了而已。既然有这样一个给彼此带来过很多欢乐,而且心底觉得没有陌生过的小伙伴,为何不拾回来呢?同样的想法,也出现在过年想加H微信的那一刻:既然有这么一个聊得来,甚至称得上知己的小伙伴,而且彼此都有了新的幸福,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陌生与尴尬,为何不拾回来呢?于是那时我很快把H的号码输入到搜索框,迅速加为了好友。同样地,我找到她的那条评论,看到她的QQ号,在微信里很快地去搜索,立马加为好友。
她问我是歪歪吗?我说是的。她问我怎么找到她的,我给她发了一段语音。我特地发了语音,有点小兴奋吧。我进她相册看到了她在樱花树下的照片,跟我记忆力的那个她一模一样:小可爱的笑容,白白嫩嫩,小小婴儿肥。似乎十年不曾有。但十年毕竟还是有的。我们开始问对方是上学在还是工作了,是在武汉还是在哪,是什么工作什么专业,是单身还是有男朋友。话语中,她的性格还是我印象中那样,有点调皮,总是活泼。她在聊天时,用到了“小时候”这个词。那还是在那所四面教学楼的小学里,我们俩是彼此最亲密的玩伴,现在回味回味,有的全是无忧无虑,开开心心。最后她说,她好激动。
现在会猛地一想,她到底是叫钟雅妮,还是叫钟妮雅呢。我一时半会理不清了,也没有因为这个而有什么沮丧的情绪。毕竟,十年嘛。